“過趕年”和“六月六”,是市域土家族獨有的兩個節日。“過趕年”即比漢族提前一天過年,月大是臘月二十九,月小是臘月二十八。提前一天過年的原因,主流說法是:明代嘉靖年間(1522~1567年),真值年關將近,朝廷傳來聖旨,急調土司地區土兵赴蘇淞協剿倭寇。軍令如山。計算路程,要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不等過年就得出發。為了使這些馬上就要離開家鄉、開赴前線的土家官兵過了年再走,各路土司王商量過後,覺得提前過年。後來,幾路官兵如期抵達東南沿海前線,並立下赫赫有功。土家人為紀念這個有意義的日子,每逢過年都要提前一天,久而久之就成了習俗。與“過趕年”相關,因為提前吃了年關飯就要上前線打仗,吃飯的人多,所以用甑子蒸飯。從此,土家人過年時不管傢伙總人多人少,家家戶戶有用甑子蒸飯的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