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聲引導穿刺治療術

超聲引導穿刺治療術,是一種利用超音波技術的醫療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超聲引導穿刺治療術
  • 使用技術:超音波技術
名稱,適應證,禁忌證,準備,方法,漿膜腔積液,穿刺治療,胰腺囊腫,無水乙醇治療,穿刺置管引流,注意事項,

名稱

超聲引導穿刺治療術

適應證

超聲引導穿刺治療術適用於:
1.漿膜腔(胸膜腔、腹膜腔、心包腔)積液或積膿。
2.>5cm單純性肝囊腫伴有臨床症狀者。
3.>5cm單純性腎囊腫伴有臨床症狀者。
4.胰腺囊腫(以慢性假性囊腫為主,急性胰腺炎產生的假性囊腫應觀察6周以上,對迅速增大需抽液減壓者)。
5.肝膿腫。
6.腹部膿腫。
7.3~5cm(<3cm為佳)肝癌經皮穿刺乙醇治療。
8.阻塞性黃疸臨床需要進行膽管穿刺置管引流者。
9.超聲導向肝癌微波治療。
10.超聲導向肝癌射頻治療。
(1)其他疾病的適應證,可在醫師建議下,由醫患雙方協商決定。

禁忌證

1.超聲檢查未能證實上述病變或聲像圖顯示不清者。
2.肝膿腫液化前期或液化不充分者。
3.嚴重出血傾向,出血、凝血機制障礙者。
4.對乙醇過敏者,不能用乙醇進行硬化治療。
5.雖有漿膜腔積液,但積液量極少者(心包腔積液暗區寬度在0.5cm以下者)。
6.肝囊腫其囊腔與膽道有交通者。
7.重度黃疸伴肝功能衰竭傾向以及有明顯肝硬化伴大量腹水患者,肝臟不宜進行超聲引導穿刺治療。
8.合併其他嚴重疾病,患者一般情況差,或患嚴重心、肺疾病,精神高度緊張不合作者,以及治療中需呼吸配合而患者難以配合者。
9.惡性腫瘤全身已多處轉移者宜謹慎。

準備

1.填寫申請單 逐項認真填寫申請單,提供臨床資料,掌握適應證,提出檢查要求。
2.向患者說明檢查的必要性 解釋檢查的過程和可能出現的反應、併發症,取得患者和家屬的同意與合作。

方法

漿膜腔積液

腔內積液量大,穿刺治療不需要超聲引導,積液量少或呈包裹性以及穿刺有困難者,臨床需藉助超聲引導穿刺抽液治療,其方法及程度如下:
(1)患者取坐位(腹膜腔探測也可取臥位)先在患側常規穿刺部位探測,確定有否積液,測量積液厚度,大體估計積液量多少。藉助引導線確定穿刺途徑與穿刺點,並在體表做好標記。常規部位探測不到積液,可根據臨床提供的資料,在其他部位探測定位。
(2)常規消毒、鋪洞巾。
(3)超聲醫師戴消毒口罩、帽子、手套。
(4)穿刺探頭若事先已消毒可直接取用,也可在使用當時用表面消毒劑塗擦,再裝配消毒導向器,在進行以上程式中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5)探測時套用消毒耦合劑或滅菌生理鹽水代替,右手持探頭,左手操作儀器,與術者共同確認途徑及穿刺點。
(6)局部麻醉(常用1%~2%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
(7)在實時超聲圖像監視下,讓患者在平靜呼吸狀態下,暫停呼吸,藉助穿刺引導線,迅速將針(18~20G,1.2~0.9mm)刺入,同時注視圖像上穿刺針方位,到達目標(積液腔)後,可囑平靜呼吸。開始抽液後,抽液全過程宜儘量使針尖保持在積液中心部位,觀察液量減少的情況,及時向術者通報,密切配合術者要求。
(8)留取標本送檢。
(9)積液抽盡後或術者決定終止抽液時可拔針,針眼局部消毒加封。
(10)穿刺後應注意患者反應及一般狀況。心包腔穿刺治療,需有專人觀察,測量脈搏等措施。
(11)漿膜腔積膿,在抽膿後是否需沖洗或注入藥液由臨床專科醫師決定。

穿刺治療

(1)確定病灶位置,大小等。藉助穿刺引導線確定穿刺途徑,穿刺點在體表做好標記。
(2)常規消毒、鋪洞巾。
(3)超聲醫師戴消毒口罩、帽子、手套。
(4)穿刺探頭若事先已消毒可直接取用,也可在使用當時用表面消毒劑塗擦,再裝配消毒導向器,在進行以上程式中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5)探測時套用消毒耦合劑或滅菌生理鹽水代替,右手持探頭,左手操作儀器,與術者共同確認途徑及穿刺點。
(6)局部麻醉(常用1%~2%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
(7)在實時超聲圖像監視下,讓患者在平靜呼吸狀態下,暫停呼吸,藉助穿刺引導線,迅速將針(18~20G,1.2~0.9mm)刺入,同時注視圖像上穿刺針方位,到達目標(積液腔)後,可囑平靜呼吸。開始抽液後,抽液全過程宜儘量使針尖保持在積液中心部位,觀察液量減少的情況,及時向術者通報,密切配合術者要求。
(8)留取標本送檢。
(9)單純性囊腫囊液抽盡後,可注入無水乙醇,注入量一般為抽出液量的1/5~1/4,最大量不宜超過50ml,注入後在囊腔內保留5min,抽出棄之,再注入5ml保留在腔內。
(10)膿腔沖洗、注藥:膿腫患者抽膿後,可用無菌生理鹽水反覆沖洗,沖洗後腔內可注入藥液,藥液種類、劑量應根據膿腫性質等病情決定,必要時也可在超聲導向下置管引流。
(11)退針時,可用少量麻藥邊退邊注,尤其在肝包膜外,可減輕乙醇外溢刺激而引起腹痛。拔針後,穿刺點局部消毒加封。

胰腺囊腫

(1)穿刺治療針選用20~22G(0.9~0.7mm),囊內有感染或積膿者可選用18~20G(1.2~0.9mm),穿刺途徑在上腹部應注意避開肝、膽、脾及大血管。診斷不明確或疑診胰腺囊腺癌者,抽吸液體應塗片做細胞學檢查,並防止囊液外漏至腹腔。
(2)常規消毒、鋪洞巾。
(3)超聲醫師戴消毒口罩、帽子、手套。
(4)穿刺探頭若事先已消毒可直接取用,也可在使用當時用表面消毒劑塗擦,再裝配消毒導向器,在進行以上程式中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5)探測時套用消毒耦合劑或滅菌生理鹽水代替,右手持探頭,左手操作儀器,與術者共同確認途徑及穿刺點。
(6)局部麻醉(常用1%~2%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
(7)在實時超聲圖像監視下,讓患者在平靜呼吸狀態下,暫停呼吸,藉助穿刺引導線,迅速將針(18~20G,1.2~0.9mm)刺入,同時注視圖像上穿刺針方位,到達目標(積液腔)後,可囑平靜呼吸。開始抽液後,抽液全過程宜儘量使針尖保持在積液中心部位,觀察液量減少的情況,及時向術者通報,密切配合術者要求。
(8)留取標本送檢。
(9)積液抽盡後或術者決定終止抽液時可拔針,針眼局部消毒加封。

無水乙醇治療

(1)確定病灶位置、大小、數目,藉助穿刺引導線確定穿刺途徑,擺好穿刺體位,標記穿刺點,訓練患者呼吸配合動作。
(2)常規消毒、鋪洞巾。
(3)超聲醫師戴消毒口罩、帽子、手套。
(4)穿刺探頭若事先已消毒可直接取用,也可在使用當時用表面消毒劑塗擦,再裝配消毒導向器,在進行以上程式中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5)探測時套用消毒耦合劑或滅菌生理鹽水代替,右手持探頭,左手操作儀器,與術者共同確認途徑及穿刺點。
(6)局部麻醉(常用1%~2%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
(7)在超聲圖像監視下,藉助引導線穿入誘導套針(18G、50mm長),囑患者在平靜呼吸狀態下,暫停呼吸。迅速沿誘導套針刺入乙醇注射針(21G,150mm長),到位後可囑恢復平靜呼吸。
(8)注視穿刺針刺入病灶中央區,如未能到位,可退出後適當調整穿刺方位。
(9)實時超聲可觀察到注射乙醇後在瘤體內彌散聲像,可酌情由深至淺或變換方向注射,儘可能使其彌散至整個瘤體。
(10)乙醇注射劑量以瘤體直徑估計,每次量大體上以每1cm瘤體直徑注射1ml。3~5cm瘤體一次注射量約2~5ml,根據患者狀況,間隔7~10天注射一次或每周1~2次,4~6次為一個療程,療程總量約20~30ml左右,療程次數及大肝癌的治療,可根據具體病情決定。
(11)退針,預防乙醇外溢於針道,造成退針後腹痛,可邊退邊注入少量麻藥。
(12)術後可留室觀察1~2h,首次治療或術後反應明顯者,可留院觀察一天。離院時,預約複查和再次治療時間。

穿刺置管引流

(1)根據臨床要求,明確引流目的,超聲檢查了解擴張膽管情況,通常選擇左支主幹、左外上支外下支、右外下支或右肝管,藉助穿刺引導線確定穿刺途徑,在體表做好穿刺點標記。
(2)常規消毒、鋪洞巾。
(3)超聲醫師戴消毒口罩、帽子、手套。
(4)穿刺探頭若事先已消毒可直接取用,也可在使用當時用表面消毒劑塗擦,再裝配消毒導向器,在進行以上程式中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5)探測時套用消毒耦合劑或滅菌生理鹽水代替,右手持探頭,左手操作儀器,與術者共同確認途徑及穿刺點。
(6)局部麻醉(常用1%~2%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
(7)超聲引導穿刺置管引流(PTCD)。皮膚穿刺點用消毒尖頭手術刀切一小口(約3mm),讓患者在平靜呼吸狀態下,暫停呼吸,在實時超聲監視下,迅速將帶有塑膠套管的穿刺針(17G或18G)沿穿刺引導線刺入肝內至擴張膽管目標處,拔出針芯可見膽汁外溢,把導絲自針孔引入目標膽管,再將套管向前推進,到位後,退出穿刺針和導絲,並將引流管縫扎固定於皮膚。術後引流、清潔、監護由臨床科室管理。

注意事項

1.超聲引導穿刺治療是一種微創治療方法,方法簡便、安全、經濟、痛苦少,對部分疾病具有較高療效。微創治療是當代醫學發展的趨勢,應推廣使用。
2.穿刺治療前應了解病史(包括麻醉藥品、酒精等過敏史)及治療目的,診斷應明確,審核是否適應進行超聲引導穿刺治療。
3.治療前應作出血、凝血時間及凝血酶原時原時間測定,進行血小板及血常規檢驗及一般體檢項目(包括血壓、心率測定),必要時應檢查EKG及肝、腎功能。
4.若患者同時有其他感染性疾病或嚴重咳嗽者,應在治癒後,再擇期進行穿刺治療。
5.準備好必需的器具如,消毒穿刺包、導向器、針具、導管、穿刺探頭等;治療盤和藥品配備(包括無水乙醇、麻醉藥、生理鹽水等,並備急救藥以防萬一),檢查藥械是否齊全;儀器與參與人員均應在治療前充分作好安排,因此穿刺治療需預約日期進行。
6.穿刺治療用乙醇可選用濃度95%以上醫用純乙醇;或濃度為99.5%以上的醫用分析醇。
7.穿刺治療有微小創口,全過程必須遵守無菌操作。
8.治療前,一般不必嚴格禁食,可食少量清淡半流質食物。
9.選擇穿刺途徑時注意避開血管及目標以外的膽道與臟器。
10.治療前應讓患者或其親屬知情,了解疾病診斷、治療目的、方法、療效以及治療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適症狀、併發症及意外情況等,讓患者或其親屬充分考慮,要明確表示同意接受治療,並需履行協定簽字。
(1)醫務人員應對患者高度負責,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對精神緊張患者,應幫助消除緊張心理,必要時可給適量鎮靜劑。穿刺中要求呼吸配合者,事先應加以訓練。
(2)治療後,一般留科室觀察片刻至兩小時,無不適可離院。必要時,可留院觀察1天。離院患者應就近休息,並互告聯繫方式,囑次日來院超聲複查並預約再次治療或隨訪日期。治療結束後,術者應及時記錄治療過程、患者反應等資料。
(3)超聲引導穿刺治療除上列適應證外,尚有對甲狀腺腫物、肝包蟲囊腫、卵巢囊腫等穿刺治療以及一些具有專科特色的穿刺治療項目。這些項目有經驗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一般由醫師建議下,讓患者充分知情,並表示同意,方可在協定簽字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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