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赤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17號)和《中共赤水市委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赤黨發〔2010〕2號),設立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 地點:赤水市
  • 時間:2010
  • 屬性:行政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面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
(四)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六)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和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七)增加民營科技企業認定職責。
(八)加強研究擬訂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計畫。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及科學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和科技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工作。
(二)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科學技術工作;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歸口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行政執法檢查,審核和辦理教育行政許可事項。
(三)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科學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實施“科教興赤”戰略、科技項目開發、科技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科技發展、科技進步戰略的具體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四)管理指導全市教職工和科技人員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及各類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人員編制管理,規劃指導師資隊伍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和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五)制定教育教學管理制度,負責教育教學質量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指導學校團隊工會、黨風廉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校園安全、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六)編制教育科技系統經費和預決算工作方案;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歸口管理和使用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專項經費和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等有關經費,並負責預、決算。
(七)管理全市高考、中考、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和科技創新發展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市場、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進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八)負責教育科技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與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進步目標體系,負責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檢查、考核、總結、表彰。
(九)貫徹執行地震法規;宣傳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和地震預防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遵義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制訂本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組織研究有關智慧財產權的重大問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與教育培訓工作。實施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計畫。
(十一)負責專利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指導、規範專利執法行為。組織指導專利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規範和指導專利中介機構的工作。
(十二)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具體工作。
(十三)管理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促進與外地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管理局機關後勤事務。負責文秘、會務、信息、督辦、辦公自動化、保密、宣傳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科技發展的政策研究,承擔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政協交辦的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指導學校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會同財務審計科採購配置局機關辦公設備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管理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職工隊伍,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負責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中國小(幼稚園)領導幹部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抓好教職工的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學校及局機關的人事勞資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聘用工作;負責開展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評優評特和學校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教師30年(25年)教齡榮譽證書的審查辦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教職工人事檔案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和科學技術發展的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經費管理工作;負責科教系統在職和離退休幹部職工的工資核撥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的財務內審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和局機關教職工的社會保障事務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參加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科技事業、基建和財務的統計工作。
(四)教育業務科。
負責管理指導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招生、課程設定、教學用書、學具和學科競賽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簡稱“兩基”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中國小畢業考試和高中會考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中國小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負責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指導學校開展國防、環境保護等教育工作。
(五)科學技術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市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計畫,編制年度科技計畫工作;負責科技成果鑑定、登記和獎勵管理工作;負責審查申報上級科技獎勵項目工作;負責農村科技示範體系建設,開展 “科教興農”工作;負責審批和管理民營科技機構工作;負責科技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參加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的展銷會工作;負責開展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宣傳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利執法工作,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編制專利實施開發計畫,組織指導專利技術的開發、推廣和套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指導專利信息的傳播和套用工作,負責地理標誌保護工作;指導全市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依法組織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檢查,查處教育行政違法案件;負責制定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和評估方案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參與教育政策、教育戰略、教育質量和效益等重大問題的調研,向市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工作。
(八)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工作;負責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適合離退休幹部的文娛體育活動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政府督學1名;科長(主任)8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名。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