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人民陪審員名額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人民陪審員名額的決定
  • 通過:2009年7月30日
  •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 發布機構:赤水市人大常委會
(2009年7月30日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了赤水市人民法院關於提請市人大常委會確定人民陪審員名額的議案,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七條之規定,批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名額為20名。
赤水市人大常委會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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