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德松贊興佛盟書

《赤德松贊興佛盟書》,又作桑耶寺興佛盟書。赤德松贊執政之時(798—815年),在今拉薩河下游建噶瓊多吉英寺之後,決心在吐蕃永世弘揚佛教。為此召集王妃、小邦王子、宰相缽闡布及各級文武大臣共同盟誓興佛。所立盟文以金字寫在磁青紙上,儲於合金(頗羅彌)箱內,其原本存桑耶寺,有附本錄用。興佛盟文稱“世世代代永不毀滅佛法”,“任何時候均信守遵行盟文。”並規定贊普年幼即需以佛僧大德為“善知識”,學習佛法,至親政時止。又規定從寺院中選出“世尊之宗師,”執行詔令,掌管寺院,並委任為善知識。而寺院僧人“不得為他人之奴,不得強行徵稅,不得隨俗而受訴訟。”又申明供養三寶“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拋棄。”盟文最後由盟誓者署名為證。盟誓者共86人,有王妃、小邦王子、缽闌布、大論、囊論、悉南紕波(外相)、王侯、將軍、外臣(紕論)、及高級尚論、託等官員。此盟文對研究吐蕃佛教及吐蕃官制等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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