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負責煤炭和有關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促進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有關政策措施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三)貫徹落實國家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推動全區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推動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指揮負責人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全區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職責許可權組織協調指導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推動各地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八)協調指導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全區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組織指導全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直各有關部門、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產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煤炭和有關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標準化評審、安全性評價、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設施設計等相關安全技術服務工作。
(十五)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承擔文電處理、會務組織、制度建設、政務公開、信息統計、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接待、人事工資、財務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和相關重大政策研究,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和組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相關專家管理工作。
2.應急培訓股。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和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承擔全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區應急預案執法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全區應急預案備案、應急培訓、演練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隊伍和基地建設等工作。
3.礦山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區礦山(包括煤礦、非煤礦山、地質勘探)及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項目的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所監管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所監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全區煤炭行業、地方煤礦退產能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複查、年初開工報告的審批和復工驗收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初審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證照齊全的礦山企業的安全機制、安全措施、安全設施、安全標準以及安全生產全程實施動態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隱患,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參與礦山企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4.工貿行業監督管理股。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所監管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所監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所監管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監督管理相關行業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標準化評審、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設施設計等相關安全技術服務工作。參與所監管行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依法承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所監管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企業的備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監管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煙花爆竹(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工作。承擔所監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所監管行業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標準化評審、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設施設計等相關安全技術服務工作。依法承擔所監管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安全生產協調股(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在規定許可權範圍內依法承擔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相關公眾知識普及工作,實施安全生產新聞媒體曝光制度。依分工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落實國家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和通信信息網路建設及運行保障工作。調度指揮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等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擬訂全區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健全區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7.綜合減災救災股。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區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建立全區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全區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全區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年度需求計畫,組織建立全區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現任領導
赤峰市元寶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李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