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贛州市圖書館創立於1926年,始名為贛縣公立中山圖書館,先後曾名贛南公立中山圖書館、新贛南圖書館,1952年改名為贛州市圖書館。
館藏資源
現有館藏圖書54萬餘冊,其中珍貴古籍圖書31020冊,古籍善本3012冊,另珍藏有蔣經國先生在贛南活動時期創辦的《正氣日報》、《新贛南報》、《民國日報》及豐富的贛南地方特色文獻。
場館布局
贛州市圖書館由別具風格的新老兩部分組成。老館位於市區健康路34號,建於1984年,建築面積2200平方米,現為贛州市少年兒童圖書館,是贛州市少年兒童道德教育、文化知識、娛樂休閒的較佳場所。新館位於市長征大道13號,市政中心東側,緊鄰市體育中心,於2001年10月峻工並投入使用,建築面積9834.34平方米,是贛州市文化、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兩館內設有圖書、期刊、報紙、少兒、盲人、古籍、地方文獻、電子閱覽室等11個閱覽室,電腦80台,設有多功能報告廳、展覽廳等,擁有閱覽座位1200個,其中少兒座位200個。
贛州市圖書館現有職工40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者28人,占全館職工總數70%。這支充滿活力的隊伍本著“全心全意為讀者服務”的宗旨,以飽滿的熱情為廣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全面的服務。
榮譽記錄
贛州市圖書館現為國家一級圖書館,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被文化部授予“全國文明圖書館”、“讀者喜愛的圖書館”等稱號。現全天侯開放,既是好學者孜孜求學的殿堂,亦是廣大市民文化休閒娛樂的好場所。
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國縣級以上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結果公布,贛州市圖書館被為一級圖書館。
服務指南
讀者入館須知
為了保障讀者權益,構建圖書館的溫馨環境和秩序,讀者入館須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1、憑本人有效借閱證辦理借閱手續,不得將借閱證轉借他人。
2、進入圖書館應注意言談舉止文明大方,著裝整齊。穿拖鞋、背心者謝絕入內。不應有不文明禮貌的言 行。
3、圖書館是文明的學習場所,保持環境安靜,請勿喧譁和大聲朗讀,手機保持靜音;保持室內整潔,不 得隨意移動閱覽桌椅,請勿在閱覽座位擺放食品或果皮等雜物。
4、愛護公共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等。文明使用衛生間。
5、愛護館內公共設施、設備和書刊資料,請勿隨意塗抹刻畫。
6、未經許可,不得張貼、散發廣告及其它宣傳品。
7、自覺維護館內秩序,保持館內肅靜,不搶占座位,以免影響他人閱讀。
8、未辦理借閱手續前,不夾帶書刊出館,經出口通道時,遇監測器報警,主動接受值班人員檢查。
9、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圖書館的安全,嚴禁在館內閱覽區、書庫等處吸菸、用火。
10、自覺遵守圖書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配合工作人員按章辦事。
讀者借閱須知
1、本館除古籍書庫外其他閱覽室基本實行開架借閱,各閱覽室負責辦理借閱手續。
2、本館借閱證是讀者在圖書館外借圖書的有效證件,務必妥善保管,並僅限本人使用。讀者借書時請自覺 接受驗證,若盜用、冒用他人借書證以及使用來歷不明的借書證者,從嚴處罰,並通報其所在單位或學 校。
3、讀者進入不能帶包的書庫前,將包、袋等物品放入免費暫存處,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若發現物品丟 失,圖書館工作人員有義務協助尋找,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4、讀者選書時請保持書庫及書架整齊,閱畢及時交還給工作人員。
5、讀者選好圖書後,選用自助借還機或將書、證一起交由各閱覽室借書處辦理借書手續。選用自助借還機 或還書時直接將書放在還書處,並領取本人借書證。
6、讀者在辦理借書手續前,請仔細檢查所借圖書條形碼是否齊全(每冊圖書均有一至二條)、是否有污 損、撕割,如發現上述情況應及時告訴管理人員蓋章,否則還書時發現污損、缺頁的情況,賠償責任 由讀者承擔。
7、外借書刊總冊數的限定:普通借閱證每證借期刊3冊;其他借閱證按規定辦理。
8、借閱期限:普通期刊每次借期21天,可續借一次,續借期7天;普通圖書:押金100元,借期21天,可 續借一次,續借期21天;押金200元,借期42天,可續借一次,續借期42天;押金300元,借期63天, 可續借一次,續借期63天。讀者可通過電話方式辦理續藉手續,續藉手續應在規定的期限到期之前辦 理,續借期自續借之日算起。續借時需提供本人借閱證號或其他辦理續借所需資料。文獻借閱逾期將按 規定收取逾期費,逾期不還書者,圖書館有權暫停其借書權利,催還無效時,圖書館有權吊銷其借閱 證。
9、讀者請勿將未辦理借書手續的圖書帶出圖書館,不得將書藏在衣褲內或從窗戶等處丟出庫外,違者以偷 書論處。凡偷書者一律從嚴罰款並通報其單位或學校等有關部門。
10、讀者請保管好所借的圖書,不得在書上塗寫、撕割,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若丟失將按圖書館的有關 規定賠償。
11、讀者有義務保管好本人借閱證,並對證號、所借圖書及還書日期做好備忘記錄,以備必要時查詢。遺 失借閱證應及時到辦證處掛失,經本人申請後使用替代證,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負賠償責任。
1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終止提供圖書借閱或續借等服務,待相關問題解決後讀者借閱許可權方可恢復:
(1)借閱的圖書已逾期;
(2)其它違章。
13、讀者到各閱覽室借書時,請詳細閱讀有關的借閱規則。
14、每周五下午為全館政治理論學習和職工活動時間,暫停開放。
特藏文獻查閱制度
1、本館特藏文獻一般藏於古籍特藏庫、工具書檢索室及地方文獻閱覽室。讀者必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或 單位介紹信、本人有效借閱證等方可查閱。
2、讀者不得攜帶任何包、袋(包括塑膠袋、資料夾、牛皮紙袋等)、雨具和本人書刊等入室。
3、特藏文獻一律不外借,只在館內提供查閱。
4、查閱特藏書庫內解放前後的報紙、期刊合訂本、工具書、古籍善本以及地方文獻資料,按照有關規定 收取費用。同時,讀者查閱解放前的報刊等珍貴文獻資料,必須經館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同時要做好 保密工作。
5、讀者查閱文獻資料時,要輕拿、輕放、輕翻,嚴禁折頁、圈點。儘可能減少複印。愛護書籍,如有損 壞按本館圖書賠償規定辦理,損壞珍貴資料的從嚴從重處理。
6、對特別珍貴的文獻,讀者查閱時要特別注意保護,並在工作人員陪同下進行。
7、特藏文獻室內、庫內嚴禁吸菸、飲食以及使用明火。
8、非書庫人員、管理人員未經館領導批准,不得進入書庫和庫區。
書刊賠償規定
1、書刊是國有資產,讀者要自覺愛護書刊。對於丟失、損壞、塗抹、剪撕書刊者,必須依據圖書館書刊 賠償規定負責賠償。
2、讀者所借圖書應該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賠償與原書完全相同的新書(包括書名、著者、出版社等), 同時繳納1元錢加工費。一個月內無法購得新書,須按以下規定賠償:
(1)2013年以前出版的(含2013年)一般中文書、刊(合訂本),按原價10倍賠償;2013年以後出版的一 般中文書、刊(合訂本),按原價5倍賠償。
(2)一般外文書、刊(合訂本),按原價4倍賠償,科研使用價值大的書刊按原價5倍賠償。
(3)遺失工具書、庫存單本書,按原價的8倍賠償。
(4)遺失絕版書、貴重書及內部資料,按原價的10倍賠償。
(5)遺失成套書刊中的一本,原則上按全套書刊價格的5倍賠償,若該套書刊庫存僅一套的,按全套書刊價 格的10倍賠償。
(6)還回書刊如有污損、批註、塗劃或毀壞條形碼現象,應按圖書原價賠償。
(7)對圖書撕頁及其他損壞現象,視圖書種類,按遺失進行賠償。
3、所借圖書要按期歸還,逾期還書者,按超期處理,超期違約金按每本每天0.10元計算交付。
4、竊書者(包括換瓤),按所竊書價格的10倍賠償,賠償金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賠償;對竊刊者(包 括撕頁),按全年期刊價格5倍進行賠償。
圖書續借
【圖書續借】微信公眾平台圖書續借操作方法
好訊息!!!“贛州市圖書館”微信公眾平台已實現圖書續借功能,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關注“贛州市圖書館”微信公眾號。(指紋長按下方二維碼,識別圖中二維碼,輕鬆關注“贛州市圖書館”微 信號)
2、綁定借閱證。
請用讀者借閱證號和密碼進行綁定。
借閱證號:T360700開頭的15位數。例如:T36070011111111(請從自助辦證憑條上查看,忘記請諮詢一樓 大廳總服務台)
密碼:默認為身份證號的出生年月日8位數。例如:19990909
(註:2015年2月1日之前自助辦理的身份證借書證:借閱證號為身份證號碼;密碼為身份證號6位數生日, 例如:990909。)
3、圖書續借。
點擊“我的圖書館”→點擊“借閱/續借”→查看借閱信息→點擊“續借”按鈕→續借成功
註:
1.借閱期限內圖書方可續借成功。
2.每本圖書最多續借兩次。
3.人工辦理的卡片借書證不支持綁定借閱證。
開放時間
贛州市圖書館開放時間安排表
中 心 館
| 服務項目
| 開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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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服 務 台
| 周一至周日 冬季:8:30—18:00 夏季:8: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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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閱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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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外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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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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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閱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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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兒閱覽室
| (冬季)8:30—12:00 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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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8:3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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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雙休日、節假日和寒暑假全天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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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檢索室
| 按行政事業單位作息時間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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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獻閱覽室
|
少 兒 館
| 兒童閱覽室 電子閱覽室
| 周一至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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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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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8:30—12:00 14:30—18:30
|
圖書閱覽室
| 周一至周日
|
冬季:8:30—20:00
|
夏季:8:30—20:00
|
註:星期五下午均為學習時間,不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