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質因子(或
質因數)在
數論里是指能整除給定正
整數的
質數。根據
算術基本定理,不考慮排列順序的情況下,每個正整數都能夠以唯一的方式表示成它的質因數的乘積。兩個沒有共同質因子的正整數稱為
互質。因為1沒有質因子,
1與任何正整數(包括1本身)都是互質。只有一個質因子的正整數為質數。
將一個正整數表示成質因數乘積的過程和得到的表示結果叫做
質因數分解。顯示質因數分解結果時,如果其中某個質因數出現了不止一次,可以用冪次的形式表示。例如360的質因數分解是:
其中的質因數2、3、5在360的質因數分解中的冪次分別是3,2,1。
數論中的不少
函式與正整數的質因子有關,比如取值為
n的質因數個數的函式和取值為
n的質因數之和的函式。它們都是加性函式,但並非完全加性函式。
例子
完全平方數
完全平方數是指等於某個正整數的
平方的數。比如225 = 15
2是完全平方數,而226不是。完全平方數的質因數分解中,每個質因數的冪次都是
偶數,這是因為假設完全平方數
,則它的質因數分解可以從
n的質因數分解推出。假設
n的質因數分解是:
舉例來說,144是一個完全平方數:144 = 122,它的質因數分解是:
類似地可以證明,如果某個正整數是完全立方數或某個正整數的冪次:
,那么它的所有質因子的冪次都是
d的倍數。
性質
數字1與任何正整數(包括1 本身)都是互質。
正整數的
因數分解給出一連串的質因子;所有質因子相乘後。質因子如重複會以指數表示。
根據Fundamental theorem of arithmetic,任正整數有獨一無二的質因子
分解式。
設任正整數n,其質因子數目及其質因子的和是n的算術函式(arithmetic function)。
例子 6的質因子是3和2。(6 = 3 × 2)
10有2個質因子:2和5。(10 = 2 x 5, 且10=5 x 2,只有2和5是質數)
2、4、8、16等只有1個質因子:2(2是質數,4 =2x 2,8 =2x 4,如此類推。偶數(6除外)的因子中,只有2是質數。)
1沒有質因子。(1是empty product)
互質關係
互質是兩個正整數之間的一種關係。如果兩個正整數
a和
b沒有共同的質因子,就稱這兩個正整數互質。一般來說兩個正整數的
最大公約數是指能夠同時整除兩者的正整數之中最大的一個。如果
a和
b有公共的質因子
p,那么它們的最大公約數gcd(
a,
b)就是
p的倍數。
a和
b互質則說明最大公約數是1。
Ω函式
數論函式中與質因數有關的函式包括Ω函式和ω函式。ω函式定義為正整數n的不同質因子的個數,而Ω函式定義為計算每個質因數的冪次後正整數n的不同質因子的個數。
所以ω(420)=4,而Ω(420)= 2×1 + 1 + 1 + 1=5。因為420的質因數分解中2的冪次是2而其餘質因子的冪次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