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準備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賠償準備金
  • 提出人保險
  • 用途:用以履行各項確定應賠
  • 性質:準備金
在會計年度決算時,保險人提出的,用以履行各項確定應賠或預期應賠等保險責任的準備金。是產物保險的法定準備金的一種。其中包括:①已決賠案但尚未支付的賠款金額;②未決賠案的估計賠款金額,包括已報案,尚在處理中的賠案以及已發生保險事故尚未報案的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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