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換準備金

再保換準備金是再保險業務中的一種賠償準備金。它是按照分保契約的有關規定,對在該契約有效期內承保的未到期責任所扣存的一種準備金。扣存的比例一般為保險費的40%,按季度、半年或1年期限轉回,轉回後的比例按新的保險費金額進行調整。保險費準備金是用於對該契約有效期內的分保業務發生賠款時的一種賠償準備金。

對已經發生的賠款仍未給付或已經發生損失但尚未確定賠款數額分保公司應提取的賠款準備金,至於轉給分保接受人的責任部分,則應有分保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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