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平衡結構

資金平衡結構指資金平衡表的結構。資金平衡表一般分為左右兩方,左方列示資金占用 (或資金運用) 項目,反映資金分布情況; 右方列示資金來源項目,反映資金取得的渠道。由於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是同一資金的兩個不同方面,而企業占用的各項資金,又都有其相應的來源,因此,資金平衡表左右兩方的金額,永遠保持著平衡 (相等) 的關係。

資金占用方所列項目有:固定資產、定額流動資產 (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待攤費用) 、其它流動資產(發出商品、貨幣資金、應收銷貨款、其他應收款)、專項資產 (專項存款、專項物質,專項工程支出和專項應收款)等四大類。資金來源方所列項目有:固定基金、流動基金、流動資金借款、生產周轉借款和結算借款等)、其他負債(未交稅金、應付購貨款、其他應付款和預提費用、未交利潤)、專用基金(各種專用基金、專項借款、專項應付款)等五大類。該表主要的資金占用項目同有關的資金來源項目相互對照,全部資金占用項目和全部資金來源項目總計數額相等,這是資金平衡表結構的基本特點。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的總額必然相等。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有關項目之間的對照關係則是由現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了解和熟悉各項目的相互對照關係,可以加深對資金構成及其相應來源的理解,以利於更好地運用資金平衡表所提供的資料去分析企業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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