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產階級法權
- 創始人:馬克思
- 時間:19世紀
- 基本概念:描寫社會主義經濟特徵
相關知識,不同之處,
相關知識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對社會主義這一歷史階段這樣寫道:“
我們這裡所說的是這樣的共產主義社會,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的了,恰好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各方面都還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箇舊社會的痕跡。所以,每一個生產者,在作了各項扣除之後,從社會方面正好領回他所給予社會的一切。他所給予社會的,就是他個人的勞動量.例如,社會勞動日是由所有的個人勞動小時構成的;每一個生產者的個人勞動時間就是社會勞動日中他所提供的部份,就是他在社會勞動日裡的一份。他從社會方面領得一張證書,證明他提供了多少勞動(扣除他為社會基金而進行的勞動),而他憑這張證書從社會儲存中領得和他所提供的勞動量相當的一份消費資料。他以一種形式給予社會的勞動量,又以另一種形式全部領回來。”
這一段寫的是社會主義時期的分配是按勞分配,每個人按照其勞動的質的好壞、量的多寡領取相等同的報酬。
馬克思又寫道:“顯然,這裡通行的就是調節商品交換(就它是等價的交換而言)的同一原則。內容和形式都改變了,因為在改變了的環境下,除了自己的勞動,誰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東西,另一方面,除了個人的消費資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成為個人的財產。至於消費資料在各個生產者中間的分配,那末這裡通行的是商品等價物的交換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則,即一種形式的一定量的勞動可以和另一種形式的同量勞動相交換。”
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還仍然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裡。生產者的權利是和他們提供的勞動成比例的;平等就在於以同一的尺度-勞動-來計量。
但是,一個人在體力或智力上勝過另外一個人,因此在同一時間內提供較多的勞動,或者能勞動較長的時間;而勞動,為了要使它能夠成為一種尺度,就必須按照它的時間或強度來確定,不然它就不成其為尺度了。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因為每個人都像其它人一樣只是勞動者;但它默認勞動者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因而也就默認勞動者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就它的內容來講,它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一的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其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的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一個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例如現在所講的這個場合,把他們只當作勞動者;再不把他們看作別的什麽,把其它一切都撇開了。其次,一個勞動者已經結婚,另一個則沒有;一個勞動者的子女較多,另一個的子女較少,如此等等。在勞動成果相同,從而由社會消費品中分得的份額相同的條件下,某一個人得到的事實上比另一個人多些,也就比另一個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這些弊病,權利就不應當是平等的,而應當是不平等的。
但是這些弊病,在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在它經過長久的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裡產生出來的形態中,是不可避免的。權利永遠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
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從而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之後;在勞動已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份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
這一段對資產階級法權的具體情形作了描述,並且指出它在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脫胎而來的社會主義,也就是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是不可避免的,並且將之與共產主義社會的按需分配作了對比。
我們可以從資產階級法權這個概念中看到社會主義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以及社會主義社會與共產主義社會的
不同之處
1.資本主義社會是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都是私人占有,存在少數資產階級利用占有的生產資料剝削失去生產資料的勞動者的現象,它的生活資料的分配原則是與生產資料私人占有相一致的,也就是對資本家按資分配,對勞動者按勞動力分配。
2.社會主義社會是生產資料公有制,生活資料是私有的。不存在占有生產資料剝削其他人的資產階級,但其生活資料是按照每一個人的勞動的質的好壞、量的多寡來分配的,也就是生活資料還沒有公有、沒有按照人們的需要來分配。
3.共產主義社會則是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不再屬於任何私人擁有,達到各盡所能、按需分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