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計畫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資產管理計畫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資產管理計畫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中基協發〔2023〕26號)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23年12月15日發布的自律規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產管理計畫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4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發布公告,指引全文,一、管理人聲明與承諾,二、風險揭示,三、投資者聲明與承諾,

發布公告

關於發布《集合資產管理計畫資產管理契約內容與格式指引》等自律規則的公告
中基協發〔2023〕26號
為規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契約式私募資產管理計畫契約內容與格式,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對《集合資產管理計畫資產管理契約內容與格式指引》《單一資產管理計畫資產管理契約內容與格式指引》《資產管理計畫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等自律規則(以下合稱契約指引)進行修訂。經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契約指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施行後不對存量資產管理計畫契約內容與格式做強制整改要求,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對存量資產管理計畫的契約內容進行調整。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1.集合資產管理計畫資產管理契約內容與格式指引
2.單一資產管理計畫資產管理契約內容與格式指引
3.資產管理計畫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2023年12月15日

指引全文

資產管理計畫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
[格式示例如下,風險揭示書須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尊敬的投資者:
投資有風險。當您/貴機構參與資產管理計畫時,可能獲得投資收益,但同時也面臨著投資虧損的風險。您/貴機構在作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和資產管理契約等檔案,充分認識資產管理計畫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資產管理計畫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並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並謹慎作出投資決策。本計畫屬於[相應評級水平]風險投資品種,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相應評級水平]的合格投資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管理人[具體機構名稱]以及投資者分別作出如下承諾、風險揭示以及聲明:

一、管理人聲明與承諾

(一)管理人向投資者聲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辦理資產管理計畫備案不作為對資產管理計畫財產安全和投資者收益的保證,也不表明協會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
(二)管理人保證在投資者簽署資產管理契約前已(或者已委託銷售機構)向投資者揭示了相關風險;已經了解投資者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
(三)管理人承諾按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運用資產管理計畫財產,不保證資產管理計畫財產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二、風險揭示

(一)特殊風險揭示
[具體風險應當由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計畫的特殊性闡明]
若存在下列事項,應當特別揭示風險:
1.資產管理契約與契約指引不一致所涉風險;
2.資產管理計畫委託募集所涉風險;
3.募集失敗所涉風險;
4.未在協會完成備案手續所涉風險;
5.份額轉讓所涉風險;
6.設定份額持有人大會所涉風險;
7.未聘請託管機構所涉風險;
8.聘請外包服務機構所涉風險;
9.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股權類資產、期貨和衍生品類資產所涉風險;
10.投資境外資產所涉風險;
11.聘請投資顧問所涉風險;
12.分級資產管理計畫各類份額所涉風險;
13.從事重大關聯交易、一般關聯交易所涉風險;
14.使用攤余成本法等特殊估值方法所涉風險;
15.使用側袋機制等流動性管理工具所涉風險;
16.其他特殊風險。
(二)一般風險揭示
1.本金損失風險
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資產管理計畫財產,但不保證資產管理計畫財產中的認(申)購資金本金不受損失,也不保證一定盈利以及最低收益。
資產管理計畫的投資品種價格因受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導致收益水平變化產生的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再投資風險等。
資產管理計畫運作過程中,管理人依據資產管理契約約定管理和運用資產管理計畫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資產管理計畫財產以及投資者承擔。
資產管理計畫因市場整體或投資品種流動性不足、應付可能出現的投資者巨額退出或者大額退出等原因,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轉變成現金會對資產價格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
因債務人、交易對手或持倉金融頭寸的發行人未能按時履約或者信用資質惡化,給資產管理計畫帶來損失的風險。
資產管理計畫所適用的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可能會由於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發生變化,投資者收益也可能因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受到影響。
7.其他風險
包括但不限於技術風險操作風險、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等。

三、投資者聲明與承諾

作為資產管理計畫的投資者,本人/機構已充分了解並謹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願自行承擔投資該計畫所面臨的風險。本人/機構作出以下陳述和聲明,並確認(自然人投資者在每段段尾“【________】”內簽名,機構投資者在本頁、尾頁蓋章,加蓋騎縫章)其內容的真實和準確:
1.本人/機構已仔細閱讀資產管理業務相關法律檔案和其他檔案,充分理解相關權利、義務、本計畫運作方式及風險收益特徵,願意承擔由上述風險引致的全部後果。【________】
2.本人/機構知曉,管理人、銷售機構、託管人及相關機構不應當對資產管理計畫財產的收益狀況作出任何承諾或擔保。【________】
3.本人/機構符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畫運作管理規定》有關合格投資者的要求,並已按照管理人或銷售機構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檔案。【________】
4.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契約的所有內容,並願意自行承擔購買資產管理計畫的法律責任。【________】
5.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契約第××章第××節“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的所有內容,並願意自行承擔購買資產管理計畫的法律責任。【________】
6.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契約第××章第××節“資產管理計畫的投資”的所有內容,並願意自行承擔購買資產管理計畫的法律責任。【________】
7.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契約第××章第××節“資產管理計畫的費用與稅收”中的所有內容。【________】
8.本人/機構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資產管理契約第××章第××節“爭議的處理”中的所有內容。【________】
9.本人/機構已經配合管理人或其銷售機構提供了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息資料及身份證明檔案,以配合上述機構完成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以及反洗錢等監管規定的工作。本人/機構承諾上述信息資料及身份證明檔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________】
10.本人/機構知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為資產管理計畫辦理備案不構成對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資產管理計畫財產安全的保證。【________】
11.本人/機構承諾本次投資行為是為本人/機構購買(參與)資產管理計畫。【________】
12.本人/機構承諾不以非法拆分轉讓為目的購買資產管理計畫,不會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將資產管理計畫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________】
13.本人/機構知悉本風險揭示書的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投資者參與資產管理計畫所面臨的全部風險和可能導致投資者資產損失的所有因素。【________】
投資者(自然人簽字或機構蓋章):
日期:
管理人(蓋章):
日期:
銷售機構經辦人(簽字)[集合資產管理計畫適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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