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資溪縣委、資溪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資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資字〔2010〕8號)精神,組建資溪縣交通運輸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資溪縣交通運輸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二)行政審批股(綜合業務股);
(三)財務審計股;
(四)交通戰備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溪縣交通管理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政府組織
- 地址:資溪縣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單位地址,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政策措施;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二)承擔全縣公路、水路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
(三)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法規、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車輛維修檢測、駕駛員(船員)培訓、運輸服務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參與組織實施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四)承擔全縣河道、湖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協調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點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河道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車輛的技術標準管理,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九)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交通運輸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承擔全縣公路、水路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
(三)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法規、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車輛維修檢測、駕駛員(船員)培訓、運輸服務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參與組織實施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四)承擔全縣河道、湖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協調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點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河道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車輛的技術標準管理,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九)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交通運輸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鑒於人事變動,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對局領導同志分工進行調整,調整後的分工情況如下:
一、李旺仁(局長)主持全局行政工作,主管計畫、審計、監察、專項資金、重點工程和綜合治理工作。
二、余園筆(黨委委員)協助黨委書記主持黨委日常工作,分管信訪維穩、黨群、宣傳、組織、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和關工委及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三、魯銀根(黨委委員兼運管所所長)協助局長分管招商引資、貨運車輛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和大覺山創五A景區協調及節能減排工作、主持運管所全面工作。
四、袁民華(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人事、統計、計畫、公路規劃、公路站、亭建設、項目監理、招投標、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316”國道和資貴高速項目建設、省道蛟洵線(S207)升級改造項目的聯繫協調、防訊抗旱、抗震救災工作、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指導等工作。
五、徐文超(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安全生產、紀檢監察、廉政建設、計畫生育、老年協會、新農村建設、掛點幫扶工作、縣棚戶區改造外部任務聯繫協調以及縣旅遊開發聯繫協調等工作。
六、鄭志民(副科級幹部兼武裝部長)協助局長分管武裝部、戰備辦、高速公路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服務工作、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七、吳紹文(副科長級幹部)協助局長分管綜合治理、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培訓、縣誌和撫州交通志的編寫聯繫、交通企業、汽運公司企業改制和棚戶區改造及行政審批等工作。
一、李旺仁(局長)主持全局行政工作,主管計畫、審計、監察、專項資金、重點工程和綜合治理工作。
二、余園筆(黨委委員)協助黨委書記主持黨委日常工作,分管信訪維穩、黨群、宣傳、組織、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和關工委及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三、魯銀根(黨委委員兼運管所所長)協助局長分管招商引資、貨運車輛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和大覺山創五A景區協調及節能減排工作、主持運管所全面工作。
四、袁民華(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人事、統計、計畫、公路規劃、公路站、亭建設、項目監理、招投標、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作、“316”國道和資貴高速項目建設、省道蛟洵線(S207)升級改造項目的聯繫協調、防訊抗旱、抗震救災工作、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指導等工作。
五、徐文超(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安全生產、紀檢監察、廉政建設、計畫生育、老年協會、新農村建設、掛點幫扶工作、縣棚戶區改造外部任務聯繫協調以及縣旅遊開發聯繫協調等工作。
六、鄭志民(副科級幹部兼武裝部長)協助局長分管武裝部、戰備辦、高速公路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服務工作、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七、吳紹文(副科長級幹部)協助局長分管綜合治理、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培訓、縣誌和撫州交通志的編寫聯繫、交通企業、汽運公司企業改制和棚戶區改造及行政審批等工作。
單位地址
縣鶴城鎮解放南路17號
地圖信息
地址:解放南路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