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縣科技情報研究所

資源縣科技情報研究所,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牽頭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
 (二)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資源縣科技計畫,擬訂和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縣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參與編制縣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縣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促進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擬訂科技促進“三農”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組織有關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及社會發展保證領域的科學技術攻關,指導和推動科技興縣工作,指導科技扶貧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研究擬訂有關科技財務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八)負責縣科學技術獎評審和全縣重要技術標準研製獎勵的組織,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九)牽頭負責全縣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鄉(鎮)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2023年2月資源縣科技情報研究所總編制數為4名,其中:
  1. 事業編制4人。
  2. 退休人員9 名。
  3. 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 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