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縣城市管理監督局是資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源縣城市管理監督局
- 辦公地址:資源縣城南大塘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市容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桂林市有關市政公用設施、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建監察、風景名勝區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城區市政設施防澇排險、燈光亮化和燃氣供應網點及風景名勝區等的監管工作;負責城區內臨時占道的管理以及違法、違章行為的處罰;負責縣城範圍內市政設施(包括道路、橋樑、排水排污、路燈等)維護和安全管理;負責做好上傳下達及各種檔案、通知的收、發;檔案管理;接待來人來訪;負責各項崗責的落實及新聞、宣傳報導。負責燃氣站點的經營資格審批,燃氣安全經營檢查監督,對違規燃氣經營行為的處罰。
2、路燈所:負責對路燈、景觀燈的管理及維護、路燈保潔,對毀壞路燈、景觀燈的行為進行處罰等。
3、城市市容監察大隊:負責縣城規劃範圍內市政公共運輸管理,道路及占道經營行為管理,各種公共設施的監管,對影響市容市貌的違規建築行為及建築遺留物清理的監管及處罰,其它影響市容市貌的違規行為活動等的處罰。負責對縣城規劃內戶外懸掛宣傳標語、橫幅製作安裝;擺放戶外各種燈箱、標誌、標語牌、畫廊、櫥窗等行為的管理和違規行為的處罰。負責縣城渣土管理,對亂倒渣土行為進行處罰。
4、園林管理所:貫徹執行風景名勝區管理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對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負責縣城園林規劃及施工,管護好縣城轄區所有路樹和花帶、花卉;提供綠化和花卉社會化服務,對毀壞園林花卉、景觀樹木的行為進行制止和對行人進行處罰。
5、環境衛生管理站:負責縣城規劃範圍內環境衛生,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學子沖垃圾場管理,公廁管理和收取垃圾有償服務費,街道灑水防塵,對故意破壞環境衛生行為人進行處罰。負責湛底坪向溪河口至資江一號碼頭河道河面及兩岸的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潔。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節日、重大活期間的市容環境衛生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1
資源縣市容管理局本級
2
資源縣路燈管理所
3
資源縣城市市容監察大隊
4
資源縣園林管理所
5
資源縣環境衛生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