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八步區發展和改革局

賀州市八步區發展和改革局

賀州市八步區發展和改革局是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賀州市的各項方針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八步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賀州市平安西路6號2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八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帶有戰略性、全局性、綜合性的重要政策措施的研究;組織編制、實施八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中期和年度計畫,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優勢產業等專項發展規劃;組織制訂國家和自 治區產業政策在我區的實施方案,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化;負責賀州市八步區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受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政府委託向賀州市八步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研究和分析八步區全局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訂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出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對策和建議。牽頭整合建立統一規範 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三)負責對八步區巨觀經濟運行進行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八步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責,分析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策建議;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國內國際區域合作。
(四)負責提出全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摸,負責投資管理;統籌安排八步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以及 國家和自治區下撥的專項資金;匯總編制八步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指導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八步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實施、協調、管理;安排國家、自治區和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八步區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境外參股的重大項目;統一歸口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五)負責統籌推進八步區重大項目建設,提出並組織實施八步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承擔八步區規劃重大項目、 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職責;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 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重大投資項目;負責審批八步區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初步設計;負責八步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實施、協調、管理;對重大建設 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 研究提出八步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政策 措施,編制八步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負責八步區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協調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指導和監督國外 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及賀州市服務業發展的戰略 目標、方針政策和措施;負責對全區服務業發展改革工作的組 織協調和巨觀指導,監測分析全區服務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 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 全區服務業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服務業集聚區、 重點平台和重大項目建設;對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實施監 管和管理。
(八) 擬訂八步區綜合性產業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 調整和升級,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重大問題,提出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
(九) 編制和組織實施八步區西部大開發和創建東融先行 區戰略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及政策措施;擬訂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牽頭 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 問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能源產業發 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發展 規劃、年度計畫,編制能源重點行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 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能源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 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加強能源預測、預警,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十)負責八步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 游、文化、廣播電視、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 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 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勞動、就業、社會 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十一)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擬訂推進 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 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賀州市糧食工作的各項 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貫徹落實好糧食直補與儲備糧訂 單收購掛鈎的政策,做好全區糧食購銷安排和指導工作,動用區級儲備糧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並組織實施, 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十三)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協調軍糧供應、災區、庫區、城鄉居民和缺糧地區糧食供應和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
(十四)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品質測報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和制度的實施。
(十五)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業管理, 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推動開展綠色儲糧、科學儲糧和實施“放心糧油”工程,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糧食質量標準管理有關工作,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配合 有關部門做好糧食市場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區級儲備糧,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區 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總量計畫;會同有關 部門審批區級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儲備糧的 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監督執行儲備糧食管理的技術規範。 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 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和維修改造規劃,管理有關 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 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
(十七)承擔轄區內的水庫移民管理、易地扶貧搬遷移民 工作綜合管理職責。
(十八)承接賀州市發展和改革委下放我區的價格管理職能O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區應急局在八步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區發改局根據八步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 購置計畫,負責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 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區應急局負責提出八步 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八步區救災物資 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改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 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 與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發改局負責組織監測 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 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 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 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 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 警工作,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 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 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貫徹執行人口政 策,落實本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組織協調和處理局機關 的政務、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局機關的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負責局機關的文電、機要、會務、檔案、宣傳、信息、安全保 密、信訪、新聞發布、接待、綜治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 位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黨風廉政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行政效能、紀檢監察、政 務公開工作;負責雙擁工作和軍(警)民共建工作;負責工、 青、婦等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局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牽頭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工作。
(二) 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股。負責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 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 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年度發展 計畫;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 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銜接平衡各行 業規劃、專項規劃;提出使用政府性資金的區域經濟發展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全過程監督使用政府性資金的區域經濟發展建設項目實施情況;負責研究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和分析八步區全局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起草及巨觀經濟信息發布工作;協調巨觀經濟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有關工作。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 改革方案。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八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部門項目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建立完善空間發展規劃體系;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策研究工作;負責本局經濟信息管理系統和常規經濟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發展規劃法制化建設;參與審查城市總 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的免稅確認及 政策協調工作。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工作。
(三) 固定資產投資股。負責編制八步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負責管理年度國家、自治區、市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專項投資 計畫,房地產開發的投資計畫和八步區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 投資計畫;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編制八步區商品住宅建設計畫;編制八步區年度企業債券和股票發行等融資計畫;指導協調八步區招標投標工作和電子招標投標活動;依法提出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依法確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報刊、信息網路或其他媒介;組織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招投標公共服務平台、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以及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行業自律機制、信用機制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八步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按照許可權審批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融資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參與企業債券發行審核;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工作;參與指導八步區社會信用制度建設。負責指導地區經濟協作;統籌協調和研究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我區參與國內外區域經濟合作戰略、重大項目及政策措施;統籌指導全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提出區域經濟 發展建設項目和投資計畫,開展項目 前期工作;負責全過程監督使用政府性資金的區域經濟發展建設項目實施情況。
負 責研究提出和實施八步區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我區列入自治區和市級層面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計畫;協調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研究經濟發展基本建設重大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開展相關項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八步區建設項 目 前期工作年度計畫和經費安排方案;開展八步區重大項目 前期研究,負責八步區重點項目庫的建設;負責向金融機構推介全區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協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行政審批工作。組織提出加強重大項目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八步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方案編制、組織實施及全 過程綜合管理;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提出加快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措施,提出八步區本級預算內基本建設 項目的前期工作經費安排方案;承擔八步區重大項目建設推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資源節約和農業經濟發展股。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 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規劃及年度計畫;參與編制生態建設,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 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提出生態建設政策建議;組織上報並協調實施八步區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 潔生產,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提出八步區能源、資源節約相關領域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八步區財政性資金安排計 劃;指導和協調八步區固定資產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和 審查;負責許可權內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節能審查;綜合協調 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 略,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承擔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擬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項目及發展布局;按許可權歸口辦理審批、核准、備案、審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設項目;研究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 建議;參與能源價格政策的研究;參與研究八步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統籌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組織推進能源領域開放合 作;負責能源行業統計、預測、預警等工作。
編制並組織實施老、少、邊、山、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指導地區經濟協作;統籌協調和研究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 提出我區參與區內外區域經濟合作戰略、重大項目及政策措施; 統籌指導全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建設項目 和投資計畫,開展項目 前期工作;負責全過程監督使用政府性資金的區域經濟發展建設項目實施情況。組織擬訂全區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重大專項及實施方案和重大措施,
(五)社會發展股。負責提出八步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八步區社會事業發展中人口計畫生育、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檔案、民政、旅遊(含涉外賓館)等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政策;研究擬訂八步區人口發展戰略、規劃;監測分析社會事業發展,統籌推進八步區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健康服務業等社會事業發展;提出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解決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對策建議;組織編制社會事業重點專項規劃;負責社會事業重大項目 前期工作和協調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審核、審批本局中央和自治區預算內建設投資社會事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下達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歸口辦理許可權內社會事業審批、核准、備案事項。
(六)服務業發展中心。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及賀州市服務業發展的戰略目標、方針政策和措施;負責對全區服務業 發展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巨觀指導,監測分析全區服務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 織實施;協調解決全區服務業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服務業集聚區、重點平台和重大項目建設;對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實施監管和管理。
(七)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股(賀州市八步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研究國民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分析國防經濟巨觀運行情況,對國防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及措施建議, 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協調有關國 防建設問題;負責聯繫經濟領域方面工作,銜接與國民經濟有關的國防動員規劃、計畫;協調重大項目的平戰結合。根據國家、軍區要求和軍事需求,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組織編制八步區內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組織八步區內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
(八)糧食和物資儲備股。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 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計畫;提出區本級儲備糧油的規模、總體布局;提出區儲備糧油輪換計畫的審核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以糧食直補與儲備糧訂單收購為主的全區豐良 食購銷工作;完善軍糧供應管理機構;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供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軍糧供應、災區、庫區、城鄉居 民和缺糧地區糧食供應和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全區糧食供求平衡和專 業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放心糧油”工程。
研究提出健全全區戰略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研究提出全區糖棉收購、銷售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救災物資、重要物資、應急儲備物資和煤炭、石油、天然氣等戰略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煤炭、石油、天然氣儲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救災物資、重要物資、應急儲備物資收儲和戰略物資儲備的收儲、 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全區糖棉和戰略儲備物資的市場監測預警工作及相關儲備統計工作。
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和維修改造、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年度計畫;組織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糧油儲備庫及配套設施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承擔區級儲備糧代儲資格的認定工作;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糧食質量 標準、檢測制度和有關技術規範,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檢查工作;負責糧食產業化經營工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推動開展綠色儲糧、科學儲糧工作。
(九)執法督查股。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完善區糧食監督檢查執法機構;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有關政策;監督檢查全區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區各級儲備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 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對全區違反糧 食監督檢查規定的案件進行查處,聯合有關部門加強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全區糧食流通正常秩序和確保糧食安全;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批、核查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糧食系統的依法行政及行政複議工作。
(十)財務股。承擔部門預算及有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 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內部 審計、項目資金等相關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財政、信貸、 稅收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 革和發展,調查了解國有糧食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相關糧食國有企業或控股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全區糧食財務管理和財會信息工作;負責全區糧食企業財務會計信息資料的編審上報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預算執行和日常財務核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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