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平桂區發展和改革局

賀州市平桂區發展和改革局

賀州市平桂區發展和改革局是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平桂區平桂大道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平桂區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部門: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賀州市平桂區
  • 現任領導:邱習藝(副局長)
  • 辦公地址:平桂區平桂大道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平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統籌各類平桂區級專項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空間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平桂區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平桂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責,分析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加快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議,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四)負責平桂區投資綜合管理,研究投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平桂區固定資產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編制平桂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分工安排平桂區本級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備案重要項目。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
(五)負責統籌推進平桂區重大項目建設,提出並組織實施自治區層面、市級和平桂區級層面統籌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協調重大項目相關問題。銜接平衡涉及重大項目專項規劃,按相關程式初審轉報重大項目。
(六)提出平桂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政策及措施,編制平桂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並提出實施意見。負責平桂區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七)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狀況,研究提出平桂區重要商品市場供求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對策。協調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的實施,監督計畫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糖等重要物資和商品儲備。
(八)擬訂平桂區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推動國民經濟創新驅動轉型和新產業的形成。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推動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研究能源重大問題並提出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發展戰略和規劃。
(九)推動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
(十)貫徹執行國家能源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平桂區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十二)負責國家、自治區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的宣傳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平桂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的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查、核准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制定平桂區糧食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訂平桂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儲備糧管理及流通管理方案。負責平桂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防火防汛防震減災,糧食倉儲管理,糧食產業化經營、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糧食行業技術改造與新技術推廣、行業對外交流協作。
(十三)組織擬訂平桂區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平桂區水庫和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工作綜合管理、權益保障和信訪維穩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平桂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有關規範性檔案,參與或組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實施。
(十五)指導和協調平桂區招標投標工作。
(十六)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七)按規定許可權開展價格管理工作。
(十八)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
1.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投資審批事項。
(1)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項目外,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縮小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
(2)進一步修訂調減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對市場競爭充分、企業有自我調節和約束能力、可通過經濟和政策手段有效調控、符合結構調整方向、有利於防止產生新的過剩產能的項目,由核准改為備案。完善備案制度,防止變相審批。對確需審批、核准的項目,明確範圍、程式、標準和時限,做好與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部門的銜接,簡化手續、最佳化程式、限時辦結,依法及時公開項目審批、核准信息。
2.強化平桂區發展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完善和加強巨觀調控。
(1)加強發展規劃制訂、經濟發展趨勢研判、全局性事項統籌、經濟體制改革協調等職能。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發展規劃的制度機制,強化發展規劃的約束和引導作用。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巨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巨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增強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4)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加強全區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區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5)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6)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自治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平桂區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全區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三定”規定中明確的以及區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規劃。
2.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分管領域內的區級專項規劃,並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報區發展改革局統籌協調後予以立項。對需要安排區本級預算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須徵求區發展改革局意見。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有關平桂區級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有關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批准的規劃,須經區發展改革局會簽,或與區發展改革局聯合上報。
3.與應急管理局在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4.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研究提出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預警監測,研究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計畫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訂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5.與區水利局、經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制定區電力發展規劃、電網建設規劃等專項規劃,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對平桂區電力建設項目的核准、審查審批。
(2)區經貿局負責平桂區電力行政和行業管理。負責研究提出區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電力行政執法,依法對電力企業和用戶執行電力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區供電營業區的規劃和管理,協調發供電生產和電力調度。負責用電監督檢查、電力安全監督和管理以及電力統計工作。
(3)區水利局負責平桂區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管理和保護,制定區水能開發利用總體規劃、水電站增效擴容改造、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規劃等專項規劃,組織實施區水電開發建設和改造、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建設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含水庫和易地扶貧搬遷的信訪維穩)、綜治、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應急管理、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法制、群團組織、黨建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股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提出平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平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平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組織編制平桂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做好年度計畫與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起草及巨觀經濟信息發布工作。研究提出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擬訂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平桂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負責統籌推進平桂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和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
固定資產投資股
內設機構職責: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編制平桂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照許可權審批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組織開展對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資金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提出平桂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政策及措施,承擔全區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全區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區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按許可權審核有關社會事業的重大項目、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平桂區社會信用制度建設。
重大項目建設股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提出加強重大項目管理政策監督實施。負責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方案編制及全過程綜合管理。協調解決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組織重大項目開竣工工作。負責平桂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綜合協調,提出加快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措施。負責平桂區重大項目庫的建設,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業和服務業股
內設機構職責:研究提出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組織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綜合分析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擬訂支持全區實體經濟、先進制造業發展、全區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按許可權辦理新建工業項目核准、備案和審核高技術相關重大項目,歸口辦理工業項目、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平台項目的初審轉報。推進落實國家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全區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全區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重點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重大項目布局和人才開發等政策建議並協調實施。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和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區老少貧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以工代賑規劃。牽頭編制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籌全區服務業發展。擬訂並協調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監測研判平桂區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受理、上報糧食、棉花進出口關稅配額。負責平桂區水庫和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綜合管理、權益保障。
環資能源股
內設機構職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規劃、政策及年度計畫。按許可權負責平桂區固定資產投資有關項目的節能審查。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擬訂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油氣管道建設和保護管理。負責擬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協調農村能源工作,統籌平桂區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按許可權辦理交通運輸基本建設重大項目核准和備案。
糧食和物資儲備股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全區糧食法律法規、購銷政策、倉儲管理技術規範、糧食質量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全區政策性糧食購銷、儲備糧油收儲和輪換並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糧食質量檢測體系建設,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救災物資、重要物資、應急儲備物資的採購、儲備、輪換管理,開展監測預警,根據動用指令調撥物資。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糧食企業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的監管,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統計和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工作。承擔全區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和統籌工作。負責全區糧食行政許可、流通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的管理,維護區內糧食流通正常秩序和確保糧食安全。負責“12325”全國糧食流通監管熱線電話受理、處置工作。負責糧食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協調糧食行業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對外交流協作。按規定許可權開展價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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