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9號)的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現予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 公布日期:2014年12月12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9號)的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現予公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9號)的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現予公布。簡介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以下簡稱合規工作),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14年發布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經國務院批准,現就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稱貿易政策,是指...
五、政策措施 (一)備案管理。建立市場採購貿易主體備案制度。市場集聚區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市場採購貿易經營主體備案辦法,建立供貨商、採購商、外貿代理商的備案管理和信息留存制度。境內外採購商委託代理商開展市場採購貿易業務的,應當將身份信息、委託出口的貨物信息在市場採購貿易經營主體的管理檔案中留存。(...
制定《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既是自貿試驗區重要工作任務之一,也是其他工作任務落實的重要保障,對自貿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是《總體方案》明確要求“湖南省要完善工作機制,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制,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管理隊伍;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收政策合規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稅總發〔2015〕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9號),做好稅收政策合規性評估工作,稅務總局制定了《稅收政策合規...
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確有客觀需要開展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辦理名錄登記時可免於提交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資料。第四條 從事對外貿易的保稅監管區域企業(以下簡稱區內企業)按照《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辦法》辦理外匯登記手續時,應當簽署《確認書》。區內企業在取得《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登記證》並簽署《確認...
有效懲治預防企業違法犯罪,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助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務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工商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
(六)已制訂合作區合規制度和風險防範與處置辦法,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七)已制定清晰的針對入區企業的合作區服務指南。(八)符合附屬檔案規定的其他要求。第七條 通過認定的合作區列為省級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其後續涉及重組、股權變更,以及建設用地變化等重大事項,須事先向商務廳報備,並按照相關要求定期...
三、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導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分局,輔導轄內有意願適用《辦法》模式的銀行,做好完善組織架構、內控制度和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辦法全文 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銀行外匯展業能力,促進跨境貿易與投融資便利化,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本辦法所稱的境外人員是指已被海南自由貿易港用人單位聘用且已取得境外職業資格的境外人員。本辦法所稱的境外職業資格是指境外政府或機構設定的所涉職業關係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職業資格(註冊會計師、法律服務等除外)。第三條 省委人才工作部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修訂的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市場採購貿易的綜合管理,提高市場採購貿易便利化、規範化水平,促進市場採購貿易健康發展,根據商務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快推進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函》(商貿函〔2016〕72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在廣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場開展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該《辦法》經2012年3月14日商務部第6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5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2年第5號公布。《辦法》分總則,標準化工作的管理,標準的計畫,標準的制定,標準的審批、發布與複審,標準的實施與監督,附則7章44條,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國內貿易部標準化管理實施辦法》(內貿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