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李揆袁州長史詔

《貶李揆袁州長史詔》是唐代李亨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貶李揆袁州長史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亨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貶李揆袁州長史詔
持衡當軸,體備股肱。若鼎餗之不知,慮鼓妖之有(闕一字)。台司稍紊,王度則乖,宜峻彝章,以懲不道。銀青光祿大夫行中書待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崇文館大學士兼修國史上柱國姑臧縣開國伯李揆,本以藝文,累階資序,周旋近密,參掌絲綸。庶其翼亮之勤,列在訏謨之地,任惟過力,誠匪奉公。無聞憂國之心,不懼曠官之責,具瞻何取?進退求容,仍懷罔上之謀,更漏省中之語,端居相府,潛構禍胎。扇湖南之八州,阻江陵之節制,將圖不軌,俶擾方隅。考驗甚明,發奸斯在。私乘驛傳,自越章程,式按秋官,合從徽纆,但以位叨宰輔,久侍階墀,特寬丹筆之書,猶任朱轓之職,俾從遠黜,以肅朝倫。可袁州長史員外置同正員,仍即馳驛赴任。

作者簡介

李亨(711—762)唐朝皇帝。唐玄宗第三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立為皇太子。天寶十五年(756年),安史叛軍攻占潼關,隨玄宗倉皇西逃,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境),當地士眾遮攬西進,乃與玄宗分手,北上靈武即皇帝位,遙尊玄宗為太上皇。756年—762年在位。至德二年(757年),郭子儀帥眾與回紇軍收復長安、洛陽。當時約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子女皆歸回紇。”致使洛陽遭受很大破壞。三年,迎玄宗歸長安.在位期間,寵信張皇后,縱其干預政事,又信用宦官李輔國等,使之操縱軍政大權,遂致宦官勢力日益囂張。寶應元年(762年),李輔國、程元振發動事變,殺死張皇盾和越王系等,擁立太子李豫。因而驚憂而死。廟號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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