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離婚潮
- 離婚探因:確權掛號限制房子面積
- 官方回應:鄉民誤讀了惠民方針
- 針對離婚者: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詐欺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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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介紹
2012年10月和11月,雲岩區民政局婚姻掛號處被前來離婚的鄉民擠得風雨不透。一名90歲高齡的白叟被兒女們用輪椅推著,前來辦離婚手續。一對成婚僅3個月的配偶也來辦離婚。乃至有一些鄉民,兩代多戶舉家辦離婚。
不光離婚掛號視窗,成婚掛號視窗也在處置離婚掛號。大廳里,代寫離婚協定的當地人潮湧動,一些人拿到“規範”的離婚協定後,就簽字按手印。填寫離婚理由時,“因夫妻倆沒有共同語言,豪情破裂,常常吵架”成為規範格局。
排隊離婚者中,不少人清晨6點就來了,但前一天來排隊離婚的手續還未辦完,他們需求持續等候。
一名來辦成婚證的市民慨嘆,這是他見過的最“調和”的離婚局面,夫妻兩邊笑呵呵地寫離婚協定,笑呵呵地處置完離婚手續脫離。
下午4點多,因為離婚行列有人插隊,大廳里吵成一片,人群中呈現了推搡。後來,兩位鄉民站到了掛號的作業台上,他們清點前來離婚的人,每戶只準一人留在大廳。作業人員從作業間寫號,讓這兩名保護次序的鄉民幫助發號,被喊到號數就前來處置離婚手續。
雲岩區民政局婚姻掛號處負責人劉主任表明,這段時刻她現已忙昏了頭。掛號處的8名作業人員每天從上午8點30分忙到下午6點過乃至7點才幹下班。劉主任分析,曾經這裡的婚姻掛號處每天就處置20餘對夫妻的離婚,但呈現離婚熱潮後,每天平均處置的離婚手續有120對。
離婚探因
確權掛號限制房子面積
2012年10月1日至17日,雲岩區向轄區進行了一次較大規劃的農房確權掛號的宣揚。一周后,該轄區呈現了很多居民排隊離婚表象。
黔靈鎮改茶村68歲的鄉民劉先生說,他和老伴感情很好,但為了給兒女們留下更多的有正規手續的房子,他們決議前來離婚。他在雲岩區房子確權掛號的宣揚材料上看到,一戶能確權的房子面積為240平方米。若是他和老伴離婚了,一戶就成了兩戶,能確權的房子面積就是480平方米。
官方回應
鄉民誤讀了惠民方針
據云岩區國有土地房子徵收管理局副局長伍封榮分析,《雲岩區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子確權實施細則》(下文簡稱《細則》)是依據《貴陽市集體土地範圍內宅基地和房子確權掛號作業實施方案》和《貴陽市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子建造和掛號的暫行規則》擬定的,意圖是認真貫徹中心關於推動農村改革開展的關聯方針檔案,進一步規範雲岩區集體土地範圍內宅基地和房子確權掛號作業,保護房子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有用遏止違法建造的行動,因而是個惠民方針。
《細則》規則,原則上按“一戶一宅”進行確權;每戶住所確權的操控規範為:不超越用地面積130平方米,修建面積240平方米。
關於雲岩區的離婚潮,伍封榮稱“出乎咱們的預料”。他說,鄉民們誤讀了這個惠民方針,“雲岩區10月1日至12月31日時間會集對轄區鄉民的農房進行確權,這時間確實權實施簡化手續。會集處置期後,還要把農房確權作業常態化,僅僅那時候確權手續比簡化手續時間更為嚴厲。關於每戶超出實施細則規則面積的,暫按無證房保存,因而無需離婚。政府部門出台確實權方針,意圖就是為了保護鄉民們的合法權益。咱們呼籲咱們不能為了農房確權而離婚,利益最大化有可能給家庭帶來難以補償的惋惜”。
各方關注
針對官方
2012年10月和11月出現的離婚潮以前,時間區大規模宣傳的農房確權政策規定,每戶確權房屋不超過240平方米。對此相關負責人表示意外,並說這是村民誤讀了惠民政策。
一個“誤讀“!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把其中的曲折酸甜都拋給了誤讀的村民!言下之意,這本是一個好的惠民政策,誰叫你自己不深刻領會呢?但事實是否真如這位負責所說呢?這就有必要還原事件的真相和過程。
原則上按“一戶一宅”進行確權;每戶住宅確權的控制標準為:不超過用地面積130平方米,建築面積240平方米。就是這個政策,讓許多人湧向了離婚大廳。據前來離婚的村民說,確權工作結束後,未確權部分都被當作違法建築處理。自己家庭超過了240平方米上限,多餘的咋辦?是否當成違章建築處理?相關負責人並沒有對此給出具體的解釋,如果算違建,有何法律依據?如果不算違建,政策為啥不明示?或者政策宣傳解讀人員為啥不挑明?據當地村民打堆離婚的情形看,超出240平方米的肯定是要當成違章建築處理!否則老百姓不是吃飽了沒事幹?非要去搞一個假離婚?
即或是村民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對相關政策的理解和認識產生了歧義,那么連續出現一周時間的離婚潮,為啥相關部門不出來的解釋說明呢?為啥非要等到媒體曝光之後,造成輿論影響之後,相關部門才想起進行政策解讀呢?況且,據當地村民介紹,在實施這項所謂的惠民政策之前,該區的確進行了大規模的宣傳,說明政策解讀是應該沒有問題的!所以也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村民“誤讀”問題。
問題的關鍵恰恰在於我們在制定政策之初是否考慮周全?惠民政策是涉及老百姓民生利益的大事,一定要斟酌再斟酌、考慮再考慮!在政策出台之前,要多深入基層實際,多問計於民,問需於民,看看老百姓願不願意,需不重要,再好的政策,如果老百姓不擁護,老百姓不願意,結果等於圈圈。真正好的惠民政策應該是讓百姓安居樂業,讓百姓更加的祥和安定,而讓村民爭相排隊離婚的所謂“惠民”政策,其實就是“擾民”政策!而將問題的原因歸結於村民“誤讀”更是一種責任推卸。
針對離婚者
地屢屢上演。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中也難免出現一些荒唐事,像貴陽市雲岩區那些拿到離婚證的村民,不見絲毫悲傷,反而興高采烈,還有九旬老翁坐著輪椅等待辦手續。而在利益驅使下,一些更加有悖人倫道德的極端做法也被曝光,四川省宜賓市農民尹定前居然先同妻子離婚,再和丈母娘結婚,然後再離婚,再同妻子復婚,這樣折騰就為了增加戶頭人數多領十幾萬元拆遷補償,同時給丈母娘辦養老保險。當然,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詐欺犯罪了。
“假離婚”也被稱作惡意離婚,其背後真實的目的多種多樣,但共性是為了鑽政策空子撈取現實的好處。“假離婚”令人棘手之處就在於離婚是公民權利,受到法律保護,而對於離婚動機的真和假又不好把握,法律上難以界定。雖然“假離婚”獲取的利益有大有小、好處有多有少,但總歸是實實在在的,這時,道德的約束往往是蒼白無力的。
“假離婚”本質上透露的是一種搭便車和占“公家”便宜的思維。延伸開去可以發現,生活中還有很多遵循類似邏輯的行為,比如,一些農民為了多領征地拆遷補償,臨時在耕地或宅基地上種樹、蓋房屋,這些樹和房屋本來不是農民生活所需;還有高考移民,只是為了子女能夠享受遷入地更優質的高考資源,而父母並沒有在該地就業發展的真實需求。
不管占便宜“占”的是低保、補償款還是住房,實質上都屬於在不同範圍內分配的公共資源。一些人之所以能夠搭便車、鑽空子,就是因為這種公共資源的分配方案還不夠完善。只要這種資源是有限的、是需要設定準入資格的,那么就不會杜絕資格造假現象、不會杜絕被鑽空子的可能。以拆遷補償為例,如果是按戶籍來控制資格人群,有人會通過“假離婚”“假結婚”來增加人數,如果是按照土地面積及其附著物來分配,有人會通過臨時種樹蓋房屋來牟利。實際上,現實中不會有任何完美無缺的方案來分配公共資源,即便是高度發達的北歐福利國家,也不能杜絕搭便車現象。因此,只能通過加大打擊力度來儘量減少,一些地方探索的公檢法與民政、計生、信貸等部門聯動對付“假離婚”,值得推廣。
在一些個案中,低收入群體或困難民眾也有搭便車行為,同違規行為相比,他們的處境更容易引起同情。當然,這部分群體應該引起社會和政府的重視,予以更多的救濟,但這是另一層面的問題,不能以此來說明“假離婚”“假種樹”等鑽空子現象的合理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