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貴溪市委、貴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溪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貴發[2010]13號),組建
貴溪市城鄉建設局(掛市城鄉規劃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原承擔城市管理執法職責劃給市城市管理局。
(三)劃入的職責
將原建設局、城鄉規劃局職責整合劃入市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建築業、建築科技套用、勘察設計諮詢業、城建檔案、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管理全市勘察設計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市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城市建築垃圾余土管理;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市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
(四)負責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管理城市供水、節約用水、燃氣、熱力、市政工程及設施、園林、市容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城市市容環境治理監察工作。
(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建築節能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六)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七)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市外、省域、省外、國(境)外建築市場。
(八)負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鄉建設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行政服務股
負責集中綜合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對職能履行情況進行解釋。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財務管理、統計、審計工作,對下屬單位財務管理進行監督。
(四)建築業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城市建築垃圾余土管理,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市外、省域、省外、國(境)外建築市場。
(五)勘察設計股
負責管理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建築節能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做好建築工程建設備案。
(六)城市建設股
負責全市城市建設工作;管理城市供水、熱力、戶外廣告、市政工程及設施、園林、市容以及城鎮規劃區內的亮化、綠化工作。
(七)規劃管理股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工作,提出規劃條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規劃、設計審查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市政、道路、人防、河流用水系等工程和各項管線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批,核發“一書兩證”,參與制定年度建設用地計畫和土地劃撥、出讓、轉讓方案;負責組織建設項目批前規劃公示、批後規劃公布;負責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參與規劃現場驗線和竣工規劃驗收;負責全市綜合管網普查及資料庫管理;負責全局規劃業務資料的收集、統計、匯總、檔案及報表工作。
(八)質量安全管理股
負責管理全市建築安全生產工作,對建築工地施工現場進行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對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人員編制
市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4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城鄉規劃局局長1名(正科),總規劃師1名。
地圖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