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貴溪市委、貴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貴溪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貴發[2010]13號),保留
貴溪市民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原由市民政局承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職責劃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劃入的職責
將原由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市老齡工作委員會 工作職責劃入市民政局。
(四)加強的職責
加強社會救助職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民政事業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和評比。
(二)組織救災工作,掌握和發布災情,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受、分配救災捐贈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做好災區生產自救;
(三)主管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辦理審批、發證以及保障金的發放工作。
(四)主管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主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
(五)負責復員幹部和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
(六)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職工、退休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管理軍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做好社區服務,推進社區建設和發展,指導社會福利事業的管理。
(八)主管社會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九)擬定城鄉社會福利生產發展規劃,對城鄉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並監督實施扶持保護政策。
(十)協助做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推動農村開展村民自治活動。
(十一)承辦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域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與毗鄰地區及市、縣(區)、鄉(鎮、街辦)的邊界線勘定和協商處理邊界爭議。
(十二)主管地名管理工作,擬定地名管理制度,做好鄉(鎮、街辦)地名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組織審批登記、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協助做好城市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十五)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統計工作;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機關內設6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行政服務股)
負責內外聯繫和綜合協調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助黨組織負責人處理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草擬民政工作目標管理方案;負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全市性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宣傳、保密、檔案、保衛、信訪工作;擬定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調配、編制、勞動工資、職工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計畫的編制及綜合平衡;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負責民政系統基建投資和物資計畫管理;負責局本級和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和生活保障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和區劃地名股(市地名辦公室)
負責全市性社團審批登記、指導、協調社團與各業務主管部門之間的關係,依法對所登記社團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管理和未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負責審核報批鄉(鎮、街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工作;負責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撤銷和部分區域的調整,承辦市民政局下達的與毗鄰區地區的邊界線勘定工作,協調處理與毗鄰地區及本市範圍的地界勘界工作;協助承辦鄉(鎮、街辦)邊界爭議和邊界糾紛的調處事務,向市政府提出仲裁建議;管理全市地名工作,承辦轄區內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做好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推廣及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
(三)救災救濟和社會福利股
負責全市的查災、計災、報災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損毀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工作;負責六十年代減精退職老職工享受40%救濟審批工作;做好農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主管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四)優撫股(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現役軍人(含武警)、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烈軍屬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承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評殘和革命傷殘人員等級調整的報批工作。做好並監督撫恤優待標準的落實,完善優撫制度;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批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對參戰人員身份認定的報批工作;承辦城鄉義務兵優撫金統籌及發放工作;審核並報批革命烈士、犧牲、病故軍人家屬定期撫恤;做好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負責全市雙擁工作,承辦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和社會事務股
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和發展;指導村(居)委員會的換屆選舉、村民自治活動及居民委員會升級達標活動;指導鄉(鎮、街辦)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的培訓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
指導辦理婚姻登記工作,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權益;依法辦理收養登記工作;指導殯葬行業的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做好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六)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股
承辦市復員退伍軍人、傷殘軍人、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擬定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計畫。指導並做好退伍軍人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幫助農村退伍軍人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做好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官和軍隊編內、編外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並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負責上級下撥的安置經費的使用。
人員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