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

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般指本詞條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轄紅花崗區、匯川區、赤水市、仁懷市、遵義縣、桐梓縣、習水縣、綏陽縣、正安縣、湄潭縣、鳳岡縣、餘慶縣、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 14個基層法院,70個人民法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
  • 機構: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
  • 人員編制:1685人
  • 本科以上學歷:76.1%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概況

中院機關內設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監庭、執行局(庭)、書記官室、研究室、法警支隊、技術室、司法行政處、監察室、機關黨辦、離退休幹部管理科等20個職能部門。全市法院人員編制1685人,現有人員1482人。中級法院在編幹警199人,本科以上學歷占76.1%,獲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的23人。全市法院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368人,其中,中級法院57人。全市法院年均結案40000多件,中級法院年均結案5000餘件。遵義中院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工作全局,根據市委建設“與遵義知名度和影響力相稱的城市”的戰略部署,提出了打造公正高效權威誠信禮儀規範人民法院的奮鬥目標。在審判工作中切實樹立符合科學發展的穩定觀、發展觀、法治觀、和諧觀,著力做到公正與效率的統一、實體公正和程式公正的統一、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司法資源和司法效益的統一。以辦案質量好、效益好、效果好、形象好“四好”法院、法官評選活動為載體,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建設一支執行法律、中立裁判、保障人權、辨法析理、確定是非曲直、案結事了,促進和諧的高素質的法官隊伍。

機構設定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內設機構23個,即辦公室、政治部(內設組織科、人事科、宣教科)、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二庭、執行工作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研究室、書記官室、法警支隊、技術室、司法行政處、監察室、機關黨辦、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院務會議、院長辦公會議、黨組會議和綜合性會議事務;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督查上級機關及院長交辦的事項,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起草重要文稿、材料;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息、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新聞中心發布新聞、審核市中院網站新聞中心稿件等工作;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辦理其他相關工作事宜。
政治部 負責全市法院系統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地方黨委管理下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負責法院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法官等級、司法警察警銜管理工作;負責市中院機關幹部人事任免工作;負責法院系統的獎勵工作;負責市中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考評工作;負責《法官法》、《公務員法》、《警察法》規定的有關事宜。政治部內設組織科、人事科、宣傳教育科。
立案一庭 辦理各類一、二審和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審查立案;審查不予受理、管轄爭議案板;上級機關交辦案件的複查辦理;負責訴訟引導,來信來訪、訴訟諮詢;辦理訴前保全;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立案有關工作;辦理其他立案工作事宜。
立案二庭 審理申訴複查案件;負責送達和退卷工作;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辦理其他立案工作事宜。
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第一、二審刑事案件;負責有關大要案件的協調、指導工作;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辦理其他相關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等第一、二審刑事案件;依法審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負責有關大要案件的協調、指導工作;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相關刑事審判工作;辦理其他相關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婚姻家庭、人身權、財產權、相鄰關係、勞動爭議、農村土地承包、普通房地產等糾紛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審判工作;指導人民法庭工作;辦理其他相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契約、證券、票據糾紛案件和企業破產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民事審判工作;辦理其他相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民事審判第三庭依法審判第一、二審智慧財產權、財產權屬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借款糾紛、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礦權糾紛、煤礦轉讓契約糾紛、合夥糾紛、租賃契約糾紛、不當得利案件和涉外案件、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辦理其他相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依法審判第一、二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辦理行政賠償案件、司法賠償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有關賠償工作;辦理其他行政審判和賠償工作事宜。
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 依法審判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減刑、假釋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
審判監督一庭 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辦理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工作;辦理其他審判監督工作事宜。
審判監督二庭 依法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負責案件流程和各類案件的質量評查;監督、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工作;辦理其他審判監督工作事宜。
執行工作局(執行一庭) 依法執行市中院作為第一審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中的財產部分;依法執行由中院管轄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仲裁裁決和調解書、具有執行效力的公正債權文書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負責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案件的執行。(執行二庭)依法辦理市中院執行案件中當事人提出的執行異議、複議案件;下級法院拘留、罰款決定及駁回異議裁定申請複議的案件;負責辦理追加、變更執行人的案件和上級交辦、督辦案件;辦理委託執行、受託執行案件;負責執行案件信訪接待工作和執行工作中相關協調配合事宜。
研究室 調查研究全市法院執行法律、政策的情況,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負責適用法律政策請示答覆;參與地方立法活動,收集、匯總對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的意見;負責司法統計工作;編輯《遵義審判》、《調查與研究》等刊物;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辦理其他工作事宜。
書記官室 負責審判業務的記錄工作和庭審輔助性工作;承擔法律文書的校對、裝訂、送達、張貼工作;承辦案卷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辦理其他與審判相關的事務性工作。
法警支隊 領導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承擔警衛法庭、提押人犯、值庭、執行死刑等工作;協助執行庭做好執行事項;負責機關保衛、配合政治部開展司法警察培訓教育和其他相關工作事宜。
技術室 負責對外委託進行司法鑑定、評估、拍賣和信息化建設、管理、維護工作,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
司法行政處 負責全市法院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編制全市法院系統的武器、服裝、車輛等專項物資裝備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人民法庭和審判法庭的建設;監督、指導訴訟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管理市中院機關的行政、事業經費和公積金、社會保險,負責機關公共財產、基本建設、技術通訊、車輛採購、調配、維修等後勤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辦理其他相關工作事宜。
監察室 領導全市法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市人民法院及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全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各縣、區(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調查全市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的違紀事項並提出處理意見;辦理其他監察工作事宜。
機關黨委 負責市中院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對黨員幹部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獎懲;負責中院幹警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統戰工作;負責院機關工、青、婦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辦理其他相關工作事宜。
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市中院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院長:盧颺
副院長:苟玉吉、李德光、徐卉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8月19日,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名單公布,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上榜。
2022年8月,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入選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2023年,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被授予“2022年度貴州省三八紅旗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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