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生光(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王生光(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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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光,男,漢族,1961年1月出生,山東成武人,在職大學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董事。

2023年9月19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生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生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生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成武
  • 出生日期:1961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提起公訴,公開宣判,

人物履歷

1982年08月至1985年01月,貴州省水城鋼鐵廠原料銷售處幹部;
1985年01月至1986年08月,貴州省水城鋼鐵廠煉鐵廠團委副書記;
1986年08月至1988年03月,貴州省水城鋼鐵廠煉鋼鐵廠塊庫車間黨支部副書記;
1988年03月至1989年03月,水城鋼鐵公司煉鐵廠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1989年03月至1989年09月,水城鋼鐵公司第二煉鐵廠黨委工作部部長;
1989年09月至1993年10月,水城鋼鐵公司黨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
1993年10月至1995年05月,水城鋼鐵公司焦化廠工會副主席;
1995年05月至1997年06月,水城鋼鐵公司焦化廠工會主席;
1997年06月至1998年04月,水城鋼鐵公司黨委組織人事部副部長;
1998年04月至1998年11月,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組織人事部副部長;
1998年11月至2000年01月,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組織人事部部長、人才勞動力市場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0年01月至2001年02月,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1年02月至2007年05月,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七冶金建設公司黨委書記;
2007年05月至2010年04月,貴州省有色地質勘查局黨委書記;
2010年04月至2011年02月,貴州省有色金屬和核工業地質勘查局黨委書記;
2011年02月至2020年09月,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0年09月,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保留省管大一型企業正職待遇人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九屆、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委員(2022年7月26日終止資格)。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1月25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訊息,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生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生光履行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提拔、任用幹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經商辦企業。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生光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依程式撤銷其政協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委員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逮捕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生光(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遵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生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2年9月13日,據檢察日報正義網訊息,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生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遵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生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遵義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生光利用擔任原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七冶金建設公司黨委書記,七冶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宣判

2023年9月19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七冶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生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生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對王生光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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