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民宿衛生管理辦法

《貴州省民宿衛生管理辦法》由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3年8月31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民宿衛生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8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3年8月31日
  • 發布單位: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推進貴州民宿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貴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民宿的衛生管理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 對民宿實行衛生許可制度。
第四條 民宿衛生管理的原則要求:
(一)應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二)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三)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要求;
(四)衛生條件參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規範》(GB37487)、《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執行。
第五條 縣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民宿衛生管理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 民宿衛生要求
第六條 周圍環境良好,無有毒有害氣體、噪音、粉塵等污染源。
第七條 室內環境基本要求:
(一)環境整潔,空氣品質符合《旅店業衛生標準》(GB9663-1996)要求;
(二)客房乾淨、整潔,採光照明、通風、隔音良好;
(三)客房衛生間通風良好、無異味、無積水、無污漬,做到客離即清;
(四)客房不帶衛生間的,應設定公共衛生間、公共浴室和公用盥洗間等,並有獨立的機械排風裝置,有適當照明。
第八條 公共用品用具基本要求:
(一)供顧客使用的床上用品、杯具應滿足顧客使用需求;
(二)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旅客的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換。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做好更換記錄,客用物品更換記錄須保留6個月以上。
第九條 清洗消毒基本要求:
(一)合理設定杯具、布草、拖鞋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專間或區域;
(二)設定清洗消毒設施、設備、用具,並能滿足杯具、布草、拖鞋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需要;
(三)做好杯具、布草、拖鞋清洗消毒和更換記錄;
(四)布草外送清洗消毒的,應索取清洗消毒機構的資質證明和相關證照,並與其簽定送洗契約,做好送洗和接收記錄。
第十條 保潔存放基本要求:
(一)應分別設定清洗消毒後杯具、布草儲藏間或儲藏櫃;
(二)杯具、布草應保潔存放並有清楚標識。
第十一條 設定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螂及防潮、防塵等設施,有效預防控制病媒生物。
第十二條 配置髒布草收集專用容器並密閉加蓋,防止不良氣味溢散及病媒生物侵入。
第十三條 公共用品用具採購基本要求:
(一)採購的物品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要求;
(二)採購的一次性衛生用品、消毒品、化妝品等物品應遵循索證制度,附有必要的證明檔案;
(三)採購的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 空調進風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第十五條 衛生管理基本要求:
(一)民宿經營者或負責人是民宿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
(三)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衛生操作規程等;
(四)新辦理許可、許可延續及重新裝修的民宿須進行空氣品質檢測,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五)制定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或方案。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所稱民宿或貴州民宿是指利用城鄉居民自有住宅、集體用房等閒置資源和新建設施,構建主客共享文化,為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景觀、特色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其單棟建築物應不超過4層,且經營用客房面積不超過1200m2。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貴州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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