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貴州省文聯,成立於1953年5月26日,是中國共產黨貴州省委員會領導的,由貴州省各文藝家協會,各市、州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全省性產業廳(局),行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等團體成員組成的人民團體,是中共貴州省委和省人民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外文名:GUI ZHOU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GZFLAC
- 成立日期:1953年5月26日
- 組織性質:人民團體
發展歷史
主 任:申雲浦
副主任:劉子毅 蹇先艾 邢立斌。
1953年5月26日至6月1日 ,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在貴陽召開,出席大會代表186人。會議成立了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通過《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章程》。選舉產生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第一屆執行委員會,選出執行委員27人,候補執行委員4人。這屆貴州省文聯的領導人是:
主 席:劉子毅
副主席:蹇先艾 邢立斌
1956年6月1日至5日,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會在貴陽召開,出席大會代表102人。大會選舉產生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第二屆執行委員會,選出執行委員26人。這屆貴州省文聯的領導人是:
主 席:蹇先艾
副主席:邢立斌 宋吟可 瞿 強
1966年5月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停止工作,到1979年5月3日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成立貴州省第三屆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間隔13年之久。
1978年5月,經中共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恢復活動,並進行第三次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1979年5月3日至9日,貴州省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三次代表大會在貴陽召開。選舉產生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次委員會,選舉委員47人。這屆貴州省文聯的領導人是:
主 席:蹇先艾
副主席:邢立斌 田 兵 宋吟可 冀 州 康文惠 王樹藝
武光瑞 朱玉增
1993年6月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四次代表大會在貴陽市舉行,來自全省各地的團體會員和作家、藝術家代表出席大會,選舉委員85人。這屆貴州省文聯的領導人是:
主 席:胡維漢
副主席:楊長槐 何光渝 錢蔭愉 廖華釗 石邦定 余未人
雅 文 董克俊 羅江禹
秘書長:井緒東
1998年6月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五次代表大會在貴陽市舉行,來自全省各地354名團體會員和作家、藝術家代表出席大會。這屆貴州省文聯的領導人是:
主 席:楊長槐
副主席:陳 偉 何光渝 余未人 何士光 崔文玉 石邦定
李嘉琪 董克俊 羅江禹
秘書長:井緒東
2003年7月8日至10日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六次代表大會在貴陽市舉行,來自全省各地團體會員和作家、藝術家代表出席大會,選舉委員85人。這屆貴州省文聯的領導人是:
主 席:楊長槐
副主席:劉國治 何光渝 井緒東 李 昂 汪信山 崔文玉
董林生 湯保華 祿 琴 王阿依
秘書長:孫築萍
根據工作需要2007年6月劉世傑調任省文聯擔任黨組副書記、副主席;2008年6月李碧川調任省文聯擔任黨組書記、副主席; 2009年9月徐凡軍任秘書長;2011年3月增補歐陽黔森為副主席;2012年7月增補李遠剛為副主席。
2012年12月23日至26日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七次代表大會在貴陽市舉行,來自全省各地團體會員和作家、藝術家488名代表出席大會,選舉委員128人。這屆貴州省文聯的領導人是:
主 席:顧 久
副主席:李碧川 李遠剛 汪信山 歐陽黔森 陳加林 彭治力祿 琴 王阿依 包俊宜 殷文霞 侯丹梅 姚曉英 龍耀宏 唐亞平 張貴華
秘書長:徐凡軍
主要職能
組織結構
機構設定
團體會員
組織章程
第一條 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是中國共產黨貴州省委領導的,由貴州省各文學藝術家協會、各市州文聯和全省性產(行)業文聯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本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團結貴州文藝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致力於繁榮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堅持文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文藝創新,創作生產出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
第四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促進全省各族文藝界人士的團結,加強同各兄弟省、自治區、直轄市文聯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中的文藝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流合作,為貴州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發揮積極作用,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成果展示、惠民服務、理論研究、學術交流、文藝評獎、書報刊出版、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項工作,充分發揮對文藝工作者的組織、引導、服務、維權作用,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六條 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發展貴州多民族文化藝術事業。
第七條 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引導文藝工作者樹立良好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倡導德藝雙馨,表彰獎勵優秀文藝工作者和文藝作品,發現、培養、扶持文藝人才。
第八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本省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支持發展文化產業。
三章 會 員
第十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全省性文藝家協會、各市州文聯、各產(行)業文聯為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全省性的產(行)業文聯或文協,提出書面申請,履行有關手續,經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批准,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執行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決議,按期繳納會費,負責完成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交付的任務,開展符合章程的各項活動。
團體會員的權利:推選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參加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活動,對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團體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主席團行使權力。
第十三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第十四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由推舉和特邀組成。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建議人選,由各團體會員和有關方面按商定名額提名,經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提出委員候選人,最後提交代表大會選舉。
委員會中的團體會員委員,在不擔任該團體會員的主要負責人職務後,該團體會員應推舉新任主要負責人接任,經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會議審議批准。
第十五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等組成。主席團由委員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由主席團審議通過。主席團成員變更和增補,由主席團審議通過。
第十六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設榮譽職務。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和聘請,任期一屆。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經費來源:(一)財政撥款;(二)會費;(三)社會贊助;(四)企事業收入;(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八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經費、資產及國家撥給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隸屬關係不得任意改變。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貴州省文聯,會址設在貴州省貴陽市。
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英文全稱是:
“GUIZHOU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GZFLAC
第二十條本章程解釋權屬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經貴州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