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黔府辦函〔2019〕68號)要求,結合戒毒工作實際,制發《貴州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嚴格工作制度,強化組織領導,按照“誰承辦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原則,狠抓信息日常管理,切實提高信息質量,確保發布的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同時加強媒體平台建設,規範網站域名,整體遷移至“雲上貴州”大數據平台,依託“兩微一站”不斷拓展信息發布渠道,提升信息的傳播力、影響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 :2020年1月30日 
2019年根據《貴州省政務公開標準規範(試行)》及完善政務公開指標要求,及時完善主動公開信息欄目等內容,入口網站發布信息1000餘條、政務微博發布信息718條、政務微信發布信息752條,發布人事任免信息12批次,發布公示公告10條,公開戒毒人員解除強制隔離信息12次,公布《貴州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貴州省戒毒管理局關於開展2018年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的總結》《貴州省戒毒管理局系統2019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說明》,依法回復民眾的各類諮詢8件,無依申請公開的申請。另外組織相關工作培訓1次,參訓人員77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
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
項目數量
本年
增/減
處理決
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0
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0
0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萬元)

政府集中採購
2
13.4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
0
0
0
0
0
0

(七)總計
0
0
0
0
0
0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戒毒工作信息公開內容邊界還需進一步釐清,信息公開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由於戒毒工作性質特殊,日常工作中產生的信息事關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及戒毒人員個人權益等問題,在對信息公開尺度的把握上難以界定,特別是處理好公開和保密的關係上尺度難以把握。
二是根據“五公開”的要求,因為重大決策、規範性檔案等項事,涉及工作秘密和個人隱私較多,部分難以達到全面公開的要求,在政策解讀上多為轉發上級單位的相關權威解讀。
三是因不具備行政審批職能,在“利民便企”服務上極其有限,公開內容的局限性較大。
一年來,我局將緊緊圍繞戒毒工作中心任,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我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貴州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及法務部關於所務公開的相關意見和規定,強化制度機制建設,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切實提升了戒毒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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