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全國城市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國辦函〔2016〕49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6〕12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貴州省人民政府決定建立貴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 檔案編號:黔府辦函〔2016〕153號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
貴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黔府辦函〔2016〕153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全國城市管理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國辦函〔2016〕49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6〕12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決定建立貴州省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召集人:黃家培(副省長)
副召集人:周樂職(省政府副秘書長)
張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歐陽志國(省編委辦副主任)
舒葳韌(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成員:朱文東(省文明辦專職副主任)
徐望北(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
溫貴欽(省公安廳副廳長)
張惠明(省民政廳副廳長)
趙翰飛(省財政廳副廳長)
盧建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省公務員局局長)
陳維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陳程(省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
韓劍波(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凃集(省水利廳副廳長)
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長)
胡建華(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總工程師)
孫曉東(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陸蓉(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巡視員)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張鵬兼任辦公室主任,陳維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派相關處(室)負責人為聯絡員,負責與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聯繫。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代章。
二、主要職責
(一)聯席會議。在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解決制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以及相關部門職責銜接問題。加強對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評估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情況,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提出宣傳推廣意見和建議。辦理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收集擬定會議議題,報會議召集人審定。負責籌備召開聯席會議,起草印發會議紀要。辦理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實行全體會議或辦公室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其委託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相關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式報省人民政府。辦公室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由辦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或其他需要研究協調的具體事項,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審定,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要求報送相關會議材料,參加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主動研究相關政策措施,積極提出工作建議;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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