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司法廳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加強領導,全面推動信息公開工作。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我廳高度重視,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對廳入口網站、政務服務中心等載體信息公開實施工作進行分解,明確具體要求,並組織自查和監督檢查,並廳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廳機關二級目標績效考核,有力地推進了此項工作開展。

(二)完善制度,著力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我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的要求,認真編制並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完善分類設定,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按照《公開條例》中“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的要求,督促廳機關各部門及時發布工作動態,及時公布人事信息、財政預決算、行政許可、司法考試信息等情況,方便各單位和個人查詢。印發了《省司法廳2017年度全省政府系統入口網站績效評估指標責任分解表》對網上政務公開的重要意義、內容、範圍、途徑、方式、責任和監督檢查做出了明確詳細的規定。
 (三)突出重點,深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我廳按省政府辦公廳的要求,按時按規定公布預算決算、“三公經費”。2017年,我廳通過廳入口網站及省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布平台將《貴州省司法廳2016年度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決算公開信息說明》、《貴州省司法廳2017年財政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信息說明》等有關情況,以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政府集中採購日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等相關重要檔案通知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司法廳按照省政府“落實建設管理主管責任、加強政府網站日常監管”的要求,嚴格按照管用、實用、好用的思路,在網站平台過程中,全面提升了建設管理質量,做到了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
  (一)及時更新和發布信息。全年在廳入口網站(貴州司法行政網)主動公開1526條政務信息,其中圖片信息233條,工作動態信息706條、公示公告46條、人事信息5條、計畫規劃2條、政策法規及政策性檔案17條、專題專欄42條、司法業務信息448條,貴州司法行政簡報12期;按要求及時準確報送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年度工作計畫及總結等各類資金信息15條;根據班子成員及內設機構調整實際,及時更新機構信息,從而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同時,定期在廳入口網站及省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編制、發布、及時更新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年報。新開設“國務院檔案”、“省政府檔案”、及時轉載國務院與省政府出台的相關檔案,擴大檔案的知曉率,開設“感恩奮進、砥礪前行、趕超跨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專欄。
  (二)豐富政務公開載體。1.推進入口網站建設。將“貴州司法行政網”作為推進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主動公開工作信息。2.創新信息發布模式。通過“貴州司法”微信公眾號,“貴州司法”微博公眾號、“黔微普法”微信公眾號等載體,主動公開政務信息1949條,積極推進信息發布的多元化,“黔微普法”平台以“宣傳+服務”為基本定位,每天推送熱點新聞事件、政策法規解讀、法治信息、法律知識和以案釋法等內容,成為指尖上的法律顧問。2017年7月10日,法務部黨組書記、部長張軍在貴州調研指導司法行政工作時,對省司法廳“黔微普法”微信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並據此提出“誰服務誰普法”的新觀點,指出“誰服務誰普法”是“誰執法誰普法”的應有內涵,是普法責任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積極探索、踐行,2017年,在省政府辦公廳、省網際網路辦公室聯合舉辦的“網民最喜歡的省政府部門政務公號”評選活動中,“黔微普法”獲“網民最喜歡的10大省政府部門政務公號”。3.創新公共服務模式。由貴州省司法廳推出的“黔微普法”,目前閱讀、參與活動網民超過500萬人次,360名執業律師入駐,線上回復諮詢時間最快兩分鐘,最遲不過當天,民眾滿意度達100%,成為全國首家組建律師團隊線上為民眾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微信公眾號,做到了民眾在哪裡,普法宣傳和法律服務就跟進到哪裡。4.強化政務信息宣傳。我廳除在省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發布平台發布信息外,積極向省政府辦公廳、省委辦公廳報送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為暢通受理渠道,方便公眾申請,我廳入口網站開通“依申請公開”欄目,並公開《貴州省司法廳依申請說明》。2017年未收到申請。通過入口網站受理網上來信、諮詢總計82件,均及時予以答覆。共開展徵集調查8次,收到意見建議32件。
  四、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省司法廳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為0件。
  五、存在的問題
  一是有的部門和單位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夠,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工作透明度離人民民眾和社會的需求還有差距;二是缺乏專門機構、專職人員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兼職工作人員有時存在顧此失彼現象,落實工作質量不高;三是政務公開工作規範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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