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3年6月1日印發。
方案全文
貴州省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助力實現碳達峰行動方案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深化資源和環境價格機制改革,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刻認識把握我省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經濟社會發展等省情,聚焦能源、工業、水務、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居民消費等行業、領域,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行業運行規律,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化資源和環境價格機制改革,加快健全完善充分體現資源稀缺程度、生態損害成本、環境污染代價和市場供求關係的價格形成機制,構築有力有效的綠色價格政策體系,形成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激發低碳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基礎之上,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為科學有序推動我省與全國基本同步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提供有力保障,為高質量打造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奮力譜寫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堅實支撐。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資源環境價格政策進一步完善,推動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和生態環境改善取得積極進展。
——“十五五”期間,有利於綠色低碳發展的資源環境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形成有效激勵約束價格機制,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資源科學配置和節約高效利用取得顯著成效,助力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深化能源價格改革,推動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一)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持續抓好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落實,預防和糾正市場失靈,引導動力煤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根據煤炭生產成本和形勢變化,適時對省內電煤出礦環節交易價格合理區間進行評估完善,促進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二)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電價機制。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強化分時電價機制執行,更好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削峰填谷。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健全有利於新能源、儲能發展的價格機制,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落實水力、光伏、風力、垃圾焚燒、農林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政策。合理確定抽水蓄能電站建設規模,有序落實抽水蓄能電站容量電價機制。結合電力系統運行實際,落實支持靈活性煤電機組、水電、新型儲能等調節性電源運行的價格補償機制,建立市場化的發電容量成本回收機制。支持新能源項目與用戶開展直接交易,鼓勵簽訂長期購售電協定,電網企業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協定執行。對國家已有明確價格政策的新能源項目,電網企業嚴格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全生命周期合理小時數外電量可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積極配合國家完善跨省跨區、省級電網、增量配電網輸配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最佳化輸配電價結構。開展綠色電力交易,推動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體現優先地位。
(三)持續深化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確保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評估完善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促進代理購電公平、公開。
(四)縱深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價格改革。深化天然氣全產業鏈價格改革,推動形成有序競爭、高效保供的市場體系。健全完善促進輸氣管網加快建設、公平開放和集約輸送的管道運輸價格機制,探索按最優路徑收取管輸費。創新以標準成本為基礎,有利於加快推進燃氣管道設施更新改造、激勵燃氣企業降本增效和主動公平開放管網的配氣價格機制。持續強化輸配環節價格監管,釐清供氣環節,最大限度壓減供氣層級。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健全燃氣企業氣源採購成本信息公開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探索推進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改革。落實好頁岩氣、煤層氣、生物天然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市場定價機制,支持非常規天然氣併入城鎮燃氣管網,鼓勵非常規天然氣企業與用戶進行市場化交易。研究培育非常規天然氣網上交易,探索推進公平規範的現貨市場交易,促進形成公允合理的基準交易價格。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天然氣儲氣調峰和應急服務價格機制。
四、完善工業用能價格政策,推動工業綠色低碳轉型
(五)實施統一的高耗能企業階梯電價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推動提升行業整體能效水平。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於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
(六)完善促進工業綠色能源消費價格政策。支持產業園區和工業企業在自有場所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對餘熱余壓餘氣等綜合利用發電減免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落實支持自發自用分散式清潔能源發電的價格政策。
五、系統推進水資源價格改革,推動水務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七)有序推進水資源費改稅改革。根據國家部署,適時推進水資源費改稅改革,探索建立合理的水資源稅制度體系,科學設定差別化稅率,按照鼓勵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則分檔設定稅額標準,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節約和保護。
(八)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機制。深入推進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制定貴州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持續完善促進水資源節約和水利工程良性運行、與水利投融資和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相銜接的價格機制,健全有利於推動水利工程降本增效的重要定價參數指標體系。鼓勵有條件的水利工程實行供需雙方協商定價。積極推進供需雙方在新建水利工程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簽訂框架協定,約定水價測算邊界條件。探索構建助力貴州大水網加快建設、推動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的價格機制。
(九)持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有效灌溉面積範圍內的新增大中型灌溉工程、高標準農田和高效節水灌溉項目為改革實施重點,壓茬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確保2025年底前全面實現改革目標,有效促進農業節水。加大力度完善供水計量體系,合理細化計量單元。大力推動農田水利工程管護機制建設,明確管護主體,充實管護力量。穩妥有序將農業水價調整至不低於運行維護成本水平,確有困難的可以一次公布調價目標、分步調整到位。積極推進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切實增強農民節水意識。因地制宜健全和落實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簡化操作方式,提高獎補效果。
(十)加快推進城鎮供水價格改革。建立健全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合理制定城鎮供水價格,推動城鎮供水管網系統安全、低耗、節能運行。對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水務一體化和統一接管二次供水設施、實行專業化管理的供水企業實行支持性政策。全面建立和嚴格落實非居民用水及特種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在缺水地區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價差。
(十一)創新完善污水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價費機制。有序將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調整至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無害化處置成本且合理盈利水平,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以缺水地區和水環境敏感區域為重點,梯次推進污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機制。推行污水處理服務按效付費機制。建立健全再生水使用者付費制度,再生水價格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協商確定。對於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
六、穩步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環保和用能價格改革,推動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
(十二)健全完善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全面落實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創新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模式,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不斷提高收繳率。有序推行非居民用戶垃圾計量收費,落實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和賓館、飯店等相關企業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餘垃圾計量收費機制,逐步實行定額管理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實際產生量低於定額標準的執行較低價格,高於定額標準的實行加價,合理確定定額和分檔加價幅度,拉大價格級差,促進垃圾源頭減量。探索居民用戶垃圾按量收費。統籌考慮區域醫療機構特點、醫療廢物產生情況及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鼓勵採取按重量計費方式。具備競爭條件的,收費標準可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
(十三)建立健全供熱價格機制。城鎮集中供熱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建立健全供熱價格機制和燃料價格、熱力出廠價格、終端供熱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合理制定並動態調整終端供熱價格。穩步推進供熱計量收費,具備條件的地區逐步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暫不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要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造,逐步實現供熱計量收費。鼓勵電供暖企業和用戶通過電力市場獲得低谷時段低價電力降低採暖成本。對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用戶繼續單列年度階梯氣量。
七、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推進交通運輸體系綠色低碳轉型
(十四)最佳化車輛通行收費政策。全面推進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實施,在深入分析測算基礎上,動態評估和完善差異化收費機制,持續提升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促進交通物流降本增效。
(十五)健全完善客貨運價格機制。引導省內地方鐵路健全鐵路貨運與公路掛鈎的運價動態調整機制,提高鐵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完善城市公共運輸運輸價格形成機制,綜合考慮城市承載能力、企業運營成本和交通供求狀況,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價格體系,增強公共運輸吸引力。對中長距離公共運輸運輸線路票價運價率實行遞遠遞減。實現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地方,城鄉公共運輸實行統一票價、票制。合理界定城市公共運輸運營補貼範圍,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應結合地方財政支出能力和公交企業的經營狀況給予適當財政補貼和補償。
八、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價格機制,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有效轉化
(十六)建立體現農業生態產品價值的價格形成機制。生物天然氣企業在秸稈等原料預處理和農業有機肥加工等涉及農產品初加工環節享受農業生產用電電價政策。鼓勵燃氣企業結合城鎮燃氣發展布局,開發建設生物天然氣項目,對投資建設項目以及併入燃氣管網消納生物天然氣的燃氣企業,在配氣價格準許收益率上給予支持。
(十七)健全體現權益生態產品價值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建全排污權交易制度。構建完備的一級市場,綜合考慮污染治理成本、行業承受能力、區域環境承載空間、環境資源稀缺程度、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促進初始排污權合理分配。構建有效的二級市場,健全基於企業邊際減排成本的排污權交易價格機制,充分反映排污權的資源稀缺性。建立健全水權交易制度,明確水權交易定價原則,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水權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水權轉讓公告公示等制度,提高水權轉讓的信息公開程度。積極做好林業碳匯定價機制研究,通過形成合理的林業碳匯初始成本,保證各方利益。探索研究岩溶碳匯定價機制,做好岩溶碳匯核算方法和碳匯潛力調查的研究儲備,為未來制定岩溶碳匯定價方法奠定基礎。
九、健全綠色消費價格政策,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十八)完善居民階梯價格政策。落實好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適時開展政策效果評估並動態完善。在保障居民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適度拉大分檔差價,進一步促進水耗能耗較高的中高收入家庭提高用水用能效率。
(十九)規範完善充電服務收費機制。到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鼓勵用戶低谷時段充電。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定的充電設施用電(經營性充電設施除外),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鼓勵充電設施運營商兼顧投資運營主體合理收益與用戶使用經濟性,在市場培育期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優惠。規範充電服務收費行為,確保合理、規範收取。
(二十)落實和完善引導公眾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政策。嚴格落實在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對塑膠購物袋實行明碼標價,並在商品價外收取塑膠購物袋價款,不得無償提供或將塑膠購物袋價款隱含在商品總價內合併收取。鼓勵各地採取經濟手段,促進一次性塑膠製品減量替代,大力推廣使用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
十、保障措施
(二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科學把握工作時序、節奏和步驟,細化時間表、路線圖、優先序,提出分年度工作計畫安排,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儘早顯現效果。
(二十二)鼓勵探索創新。支持各地結合當地資源稟賦條件、污染防治形勢、產業結構特點等,研究制定符合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具體價格政策,更好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低碳發展。省級可研究制定標準成本、標桿價格(費率)等,促進資源能源在全省進一步最佳化配置。
(二十三)兜牢民生底線。把握好改革的時機、節奏和力度,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充分論證社會承受能力,認真開展風險評估,周密制定保障預案,完善配套政策,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改革而降低。
(二十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做好政策宣傳,密切跟蹤了解民眾和企業訴求,及時回應關切,凝聚社會共識,合理引導公眾預期,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