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現代責任保險顯示出諸多不同於傳統財產保險的特質,但是我國責任保險的規定並未體認其“異質性”特徵,致使實務爭議不斷。研究現代責任保險法的基本理論及其制度構成,對於進一步推動責任保險法之現代化、健全保險法之體系、規範責任保險實務之經營,具有重大的理論與實踐價值。本書從責任保險之源流及現代法本質、權義結構、給付義務啟動、防禦義務履行以及我國責任保險法之審思與前瞻五個方面展開。一是系統闡述責任保險目的及性質之三階段歷史嬗變,責任保險逐漸演變成“訴訟保險”。二是從現代責任保險發展趨勢、責任保險締約目的、損失補償原則等角度,論證“不利益豁免請求權”理論之正當性,指出現代責任保險的權義結構已從“一元論”演變成“二元論”,保險人的給付義務擴張至防禦義務。三是從責任保險事故之特殊性、保險事故學說發展角度出發,論證“受請求說”的正當性,指出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需要在“事故發生”和“索賠發生”時履行“二次”通知義務。四是從基本理論、履行標準、利益衝突情形及解決方式、法律後果四個方面展開,論述責任保險防禦義務之履行。五是對我國現代責任保險法制之基本構造、法理基礎以及具體制度之重構,提出完善建議。
圖書目錄
導 論
第一章 責任保險之源流及現代法本質
第一節 責任保險之歷史嬗變
一、萌芽階段:責任保險合法性之爭及其肯認
二、第一階段:第一方純粹損失填補保險之皈依
三、第二階段:第三方“責任”保險實至名歸
四、第三階段:第一方和第三方保險之合併
第二節 現代責任保險之法本質
一、責任保險之應然本質:“訴訟保險”
二、“訴訟保險”下責任保險功能之再認識
第三節 責任保險演變成訴訟保險之進步性
一、理論層面:分離原則缺陷之迴避
二、實踐層面:風險化解之滿足
本章小結 “訴訟保險”:保險人從“幕後”走向“台前”
第二章 現代責任保險權義結構之“二元性”
第一節 責任保險被保險人請求權理論之演進
一、被保險人請求權理論之多元化
二、“金錢給付請求權”理論之摒棄
三、“免責請求權”理論之進步
四、“不利益豁免請求權”理論之創製
第二節 “不利益豁免請求權”理論正當性之基礎
一、責任保險發展趨勢之體現
二、責任保險締約目的之滿足
三、損失填補原則之真正體現
第三節 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之擴張:防禦義務
一、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方式之特殊性
二、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之一:免責義務
三、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之二:防禦義務
本章小結 責任保險權義結構應從“一元論”走向“二元論”
第三章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之啟動
第一節 責任保險事故之特殊性
一、保險事故之理論意義
二、責任保險事故之“延伸性”特質
第二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之學說發展
一、損害事故說
二、受請求說
三、責任確定說
四、履行賠償說
五、學說發展之現代趨勢
第三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之學說選擇
一、“受請求說”主流地位之確立
二、“受請求說”論理解釋上的“連貫性”
三、“受請求說”質疑之回應
第四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之依賴:被保險人通知義務
一、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通知義務之“二次性”
二、被保險人“二次”通知義務之法理基礎
三、立法例考察:以《德國保險契約法》為例
本章小結 “受請求說”下責任保險人給付義務啟動時點之調整
第四章 責任保險保險人防禦義務之履行
第一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防禦義務概述
一、防禦義務之基本定位
二、防禦義務之基本內容
三、防禦義務之理論基礎
第二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防禦義務之履行標準
一、形式說
二、事實說
三、可能性理論
四、責任保險保險人防禦義務履行標準之應然選擇
第三節 防禦義務履行中的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一、承保範圍引發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二、索賠數額引發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三、防禦律師導致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四、專家責任保險中利益衝突及解決方式
第四節 責任保險保險人違反防禦義務之法律後果
一、責任保險保險人違反防禦義務之性質
二、責任保險保險人違反防禦義務之效果
本章小結 “形式說”下責任保險保險人防禦義務之操作
第五章 我國責任保險法之審思與前瞻
第一節 我國責任保險法之現狀
一、我國責任保險法之歷史沿革
二、我國責任保險法規定之審思
第二節 責任保險與財產保險契約立法:從“統”到“分”
一、我國責任保險範疇歸屬之不利背景:積極財產保險獨大
二、我國責任保險之範疇歸屬:財產保險契約
三、責任保險獨立於財產保險契約之正當性
第三節 保險人參與索賠:從“參與權”到“防禦義務”
一、我國責任保險理賠之基礎:分離原則
二、我國責任保險之進步:保險人之參與權
三、我國責任保險保險人防禦義務之構建
本章小結 我國責任保險法之再造
結論與建議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
劉玉林,女,山東青島人,法學博士。現任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文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律碩士教育中心副主任、金融財稅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理事、山東省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理事。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獲得經濟法學碩士、博士學位,研究方向為保險法學。在《湖南社會科學》《保險研究》《財會月刊》等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保險法學術論文20餘篇。承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等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