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夫徇財,烈士徇名

比喻做事一味求多,後果不會好。
《二刻拍案驚奇》五:“此人道:‘他一身衣服多有寶珠鈕嵌,手足上各有釧鐲。就是四五歲一個孩子好歹也值兩貫錢,怎捨得輕放了放?’眾賊道:‘而今孩子何在?正是貪多嚼不爛了。”’
《紅樓夢》九:“雖說是奮志要強,那工課寧可少些,一則貪多嚼不爛,二則身體也要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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