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

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指航線運輸、區域集散、港口或者碼頭吞吐的貨櫃標準箱(TEU)數與相應自然箱(Box)數的比值。

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的現實意義,箱與標準箱的換算方法,國外一些貨櫃碼頭的標準箱折算係數,美國港口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歐洲港口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我國港口的貨櫃折算係數,有關問題,

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的現實意義

由於每次起吊單個貨櫃的貨櫃起重設備標準貨櫃吊具下起重量為30.48t,40英尺箱容積和箱體重均大於20英尺箱,輕泡貨宜裝大箱而重實貨宜裝小箱,因此,港口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反映利用貨櫃運輸進出港口腹地的貨物結構,是個隨時間和地點變化的數值。碼頭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對貨櫃碼頭裝卸設備的配置要求和通過能力的計算結果有顯著影響。因此,關注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及其變化情況有實際意義。

箱與標準箱的換算方法

現行貨櫃國際標準規格中,貨櫃有不同的尺寸規格,一些國家和地區還在使用與國際標準貨櫃規格不同的貨櫃,為統一計量,以20英尺貨櫃作為標準箱換算單位TEU(貨櫃運輸術語GB/T 17271-1998)。但是不同國家或地區由箱換算到TEU的方法稍有差別。
我國的換算方法完全按照貨櫃長度與標準箱長度的比值將箱換算為TEU,一個10英尺、20英尺、35英尺、40英尺和45英尺的貨櫃分別相當於0.50TEU、1.00 TEU、1.75 TEU、2.00 TEU和2.25TEU[1]。荷蘭鹿特丹港的換算方法如表1所示,不是完全按照貨櫃長度與標準箱長度的比值進行換算,8-19英尺、20-29英尺、30-39英尺、40-44英尺和45英尺分別換算為0.80TEU、1.00TEU、1.70TEU、2.00TEU和2.25TEU。

國外一些貨櫃碼頭的標準箱折算係數

國外一些港口同時統計並公布其以“TEU”和“箱”為單位計算的吞吐量,以便更加準確地反映港口的吞吐量以及碼頭管理和操作的水平。根據資料給出國外一些港口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及其變化。

美國港口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

表1給出了2005年美國吞吐量前7位的貨櫃港口的標準箱折算係數。美國是個消費品大量依靠進口的國家,消費品以輕泡貨為主,大型港口吞吐量中大量為進口貨,因此,各港口作業貨櫃的標準箱折算係數較高。西海岸港口是連線亞洲的門戶,承接大量亞洲出口到美國的貨物,貨櫃折算係數稍高於東海岸港口。
圖1所示為美國紐約新澤西港1991年-2005年每年作業貨櫃的標準箱折算係數變化的歷程,該港近年標準箱折算係數呈穩定上升的態勢,這與亞洲出口美國的貨櫃運輸貨物通過該港的量增加相關。
美國太平洋海運協會(Pacific Maritime Association)自2000年1月開始關注和統計相關港口的貨櫃數量和TEU數。圖2所示為根據2001年-2005年各年年度報告提供的數據,整理出的美國西海岸6大貨櫃港口及整個西海岸貨櫃折算係數變化的歷程,由於美國西海岸碼頭主要承擔亞洲與美國之間進出口貨櫃貨物的運輸,這些碼頭的標準箱折算係數偏高,但是幾年來相對穩定在1.80左右變化。

歐洲港口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

圖3所示為歐洲的鹿特丹港、漢堡港和不萊梅港1991年-2005年每年作業貨櫃的標準箱折算係數變化的歷程,15年來這3個港口標準箱折算係數呈穩定上升的態勢,可能與接納亞洲出口到歐洲的貨櫃運輸貨物量增加相關;3個港口每年的標準箱折算係數總是不萊梅港最大,漢堡港最小,鹿特丹港居中,這與港口進出口貨櫃貨源構成密切相關。
圖4所示為鹿特丹港1991年-2005年每年作業進出口貨櫃的標準箱折算係數變化的歷程,結果表明該港每年進口和出口貨櫃的標準箱折算係數沒有明顯差別。
2004年美國、日本、新加坡和韓國通過鹿特丹港運輸的貨櫃分別達到797974.85TEU、413345.25TEU、517061.00TEU和203471.50TEU,我國大陸、香港和台灣通過鹿特丹港運輸的貨櫃分別達到1024011.95TEU、420791.50TEU和266660.50TEU。表2所示為鹿特丹港與上述國家或地區運輸貨櫃標準箱換算係數,結果表明標準箱換算係數與相關國家或地區的貿易結構密切相關,已開發國家或地區與鹿特丹港之間運輸貨櫃的標準箱換算係數較大,進口和出口貨櫃的標準箱換算係數相差不大。

我國港口的貨櫃折算係數

國內港口通常只公布其以TEU計算的吞吐量。雖然缺少準確的數據分析我國各港口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的變化,但是根據各國外相關港口的情況分析,我國各港口因為作業貨櫃的內外貿構成,進出口流量和流向構成不同而且隨時間發展變化,各港口的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也應該不同而且不斷發展變化。圖5所示為2002年-2004年我國大陸與鹿特丹港之間運輸貨櫃的標準箱折算係數變化歷程,結果表明我國大陸通過鹿特丹港進口和出口的貨櫃的折算係數均在逐年增大,但是出口箱總是比進口箱的標準箱折算係數大。
根據我國沿海外貿業的發達程度以及來料加工貿易的發展狀況,估計沿海由北向南港口貨櫃折算係數呈現增大趨勢,各港貨櫃折算係數呈逐年增大的趨勢。我國現行海港貨櫃碼頭設計規範中規定,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取1.2-1.6[2];上海港在新建大型海港貨櫃碼頭計算通過能力時,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取1.59[3],接近規範規定取值範圍的上限。

有關問題

因為港口年作業貨櫃標準箱折算係數的發展變化,即使在實際設備性能、操作和管理水平不變的情況下,用TEU/h為單位表示的貨櫃港口或碼頭的年平均作業效率也有自然的變化,在考察港口碼頭操作效率進步因素的時候應該加以考慮。
對貨櫃作業設備本身性能的描述不宜用“TEU/h”做單位[4],而應該用“循環次數/h(moves/h)”(對於岸邊貨櫃起重機,考慮到包含吊裝艙蓋板的作業在內,其也不同於“箱/h”)做單位,當貨櫃以箱數計量時,則通過設備在用戶使用場所每個作業循環平均作業的箱數進行設備的選擇和配置;當貨櫃量以TEU計量,則可通過用戶作業貨櫃的標準箱折算係數,針對用戶將作業設備的性能換算為以TEU/h為單位的量值,進行設備的選擇和配置。
在不同港口或碼頭之間,利用作業效率比較相同設備的操作水平時,宜用“循環次數/h”做單位;單純比較船舶或者泊位作業效率時,宜用“TEU/h”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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