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地租的產生
一般地說,貨幣地租是由
實物地租轉化而來的。在封建社會裡,從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的轉化,以及貨幣地租的盛行,是以社會生產力進一步發展,農業和
手工業進一步分離,
商品生產和貨幣關係有了比較顯著的發展為前提的。在此以前,貨幣地租雖然早已出現,但僅是實物地租或
勞役地租的補充。到
自然經濟趨於解體,實物地租才普遍地向貨幣地租轉化,貨幣地租才盛行起來。
從
實物地租到貨幣地租的
轉化,
封建地租的性質並沒有發生實質變化,仍然是封建
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形式。租種土地的農民,仍然必須向土地所有者,“以轉化為貨幣的
剩餘產品的形式,提供剩餘的強制勞動,也就是沒有報酬、沒有代價的勞動” (《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98頁)。
貨幣地租的意義
但是,在貨幣地租形式下,農民能夠自由支配自己一家人的勞動時間,自由地決定種植作物的品種,自由地調整自家生產中農業與各種
家庭副業,特別是家庭手工業的比重,他們獨立經營的自由程度擴大了。為了交納貨幣地租,他們的生產物的相當一部分是必須作為商品出賣的,原先的自給自足性的生產更多地轉化為商品性生產,商品性生產在
農民家庭經濟中的重要性空前地增大了。這時,農民不僅關心自家產品的產量,而且關心
市場價格的高低,以及商品的供求情況,他們對市場的依賴程度也較前遠遠加深了。
商品貨幣關係和
價值規律的作用對農民家庭經濟的影響隨之而日益增大。在此條件下,農民不斷發生
兩極分化。這種分化由於土地所有者對地租的追求,以及商人
高利貸的剝削而日益加劇。一些富裕農民開始僱傭貧困破產的農民為自己勞動,從而一方面出現了
租地農場主,另一方面出現了
農業工人。
貨幣地租是
封建地租的最後形式,也是封建地租向
資本主義地租過渡的形式。貨幣地租又是資本主義地租的一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