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貨代提單HBL
- 外文名:HOUSE BILL OF LADING
- 正確叫法:無船承運人提單
- HBL:HOUSE BILL OF LADING
- MBL:MASTER BILL OF LADING
簡介,釋義,風險,
簡介
- 名稱
HBL是HOUSE BILL OF LADING (貨代提單) MBL是MASTER BILL OF LADING (船東提單)
- 區別
1.HBL是貨代簽發的提單,不能依此來提貨;MBL是船東簽發的提單,可以依此來提貨
2.HBL不管是到付還是預付,都可以給發貨人;MBL如果是到付一般不給,船公司要控制貨物,但是預付可以給發貨人;船務公司有的是客人直接指定的.
3.HBL的抬頭一般是客人指定的貨代的抬頭,簽字也是貨代公司的;MBL的抬頭是船務公司的抬頭,比如:走YANGMING,他的抬頭就;是YANGMING LING.......,簽字也是YANGMING的
4.在提貨時,要用HBL來換MBL才能提到貨物
Forwarders Cargo Receipt即FCR是“承運貨物收據”,簡稱Cargo Receipt,是貨代收到託運貨物時給託運人簽發的收據,此外還是承攬將貨物運到FCR上所栽明的目的地的單證,它不是物權憑證,除非信用證特別授權的話,銀行是不會接受這種單據的,提單是物權憑證,與沒有嚴格統一規定的Cargo Receipt不同,提單有嚴謹的含義,要注意收匯安全。因為你把貨物交給貨代就完成了交貨任務,此時由於沒有提單,貨物已經不屬於你拉,客戶也可以直接提貨,而你憑藉單據就是應該拿到錢了,因為你已經失去了貨物。 B/L代表物權,是所有權憑證, cargo receipt只是收據,不表示物權。
收貨單(cargo receipt):是貨物裝船後,承運船舶的大副簽發給託運人,表示已收到貨物並已裝船的貨物收據。收貨人收到正本提單後,向承運人的代理人換取提貨單;代理人簽發提貨單後,須保持正本提單、艙單和提貨單內容相一致;收貨人憑提貨單向海關辦理放行手續後,再到港口倉庫或船邊提取貨物;貨物提清後,提貨單留存港口倉庫備查;收貨人實收貨物少於提單或發生殘損時,須索取貨物溢短單或貨物殘損單,並憑以通過代理人向承運人索賠。
HBL承運人:無船承運人
HBL發貨人:信用證中的受益人
HBL簽發人:無船承運人
HBL託運人:信用證中的受益人
釋義
有些人說在FOB的情況下會有HBL. 這是不對的。HBL是運輸契約的證明,FOB是貿易契約條款, 二者沒有必然的關係。是否會有HBL,關鍵取決於發貨人,他是想讓貨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做自己的運輸服務供應商,還是想讓船公司做自己的運輸服務供應商?說白了,他是想和物流公司或者貨代公司簽訂運輸契約還是想和和船公司簽定運輸契約?有些人可能會說,那當然和船公司簽訂運輸契約啊.但是,如果船公司說我給你的運價是5000美元, 而貨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說,如果你和我簽訂運輸契約,我給你的契約運價是4000美元,你還是有可能和貨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簽訂運輸契約, 這也是他們的無船承運人業務的價值所在,就好像他們可以從船公司那裡拿到一個批發價,再轉售給你。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知道,如果是CIF貨,中國的發貨人支付運費,如果他不能從船公司那裡得到比較優惠的運費,他就有可能採購貨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的無船承運人服務產品,和他們訂立運輸契約, 從而取得契約的證明 -海運提單, 雖然我們把它稱作HBL。 但是,如果是FOB貨呢?從理論上來講,這時候,中國的發貨人不關心運費,當然更希望直接和船公司訂立運輸契約,取得船公司提單。但是, 如果收貨人不能從船公司那裡拿到價位優惠的運費,並且能夠取得某一家貨代或者物流公司的優惠運費,他就有可能通過貿易契約約定中國發貨人和該貨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簽訂運輸契約,取得該物流公司或者無船承運人的海運提單,即我們通常稱作的HBL
風險
- 風險內容
我們知道,HBL和船公司的BL都是提單,都具有提單的核心功能-物權憑證。按照中國《海商法》的規定,提單是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你是貨主,你當然希望這種保證越"過硬"越好,那簡單地理解那當然是承運人公司越大越好。在我們的想像中船公司的保證可能比無船承運人的保證"過硬"些。如果說HBL有什麼風險,那就是當出現了他的簽發者不履行交貨保證的情況的時候,在他不交貨,不賠償的時候,即使你打官司打贏了,也執行不到他的財產 - 如果他是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話,或者他在國外,你很難執行, 最終你可能只是拿到的一張紙頭- 提單,一張空頭的交貨或賠錢的保證。
- 風險防範
HBL的風險防範和其他的風險防範沒有區別:你必須知道是誰和你訂立運輸契約, 是誰簽發HBL, 即誰將來會保證向你交貨或者在不能交貨時賠錢?他有沒有賠償的能力?他是不 是在國外將來執行很難?還有,你得衡量你的貨物金額大不大?它是不是在交通部登記註冊的NVOCC- 如果是的話,至少他有一定的保證金在我們的政府部門的手裡。只有在綜合衡量之後,你才有可能評估出值不值得為了運費差價或者貿易生意的實現,接受"交貨/賠錢保證"效力可能稍微小一些的貨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的運輸服務,接受他們的HBL?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國內外貿行業常有買家和貨代聯合起來詐欺的先例,如果買家在前例契約時,強烈要求必須由他們指定的貨代出HBL,請加強你的警惕!謹防貨物被騙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