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地區人口

貧困地區人口是貧困地區處於貧困狀態的人口。是人口總體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貧困者在地域上的“集聚”。所謂貧困地區即是指人均收入水平處於貧困線之下的地區。由於貧困是一個社會歷史範疇,貧困線的收入標準主要取決於一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而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很大,因此各國的貧困線很不一致。

目前,中國對貧困的劃分是以農村人口人均年純收入和人均糧食占有量為主要依據。1984年確定的標準是,人均年純收入200元以下,北方口糧不足150公斤,南方稻穀不足200公斤。根據這一標準統計,全國集中連片的貧困區有14片。1985年,國家統計局對全國29個省區進行調查,以全國農村人均年純收入200元以下,南方人均占有口糧不足200公斤,北方人均占有不足175公斤為標準。測算結果,全國集中連片的貧困區增加到18片。全國貧困區總面積約有400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41.5%,全國貧困人口約1.2億,占農村人口的12.2%。全國共679個貧困縣。其中屬中央劃定的18片貧困區範圍內的有434個縣,包括國家專項貼息貸款和專項資金扶持縣51個;其餘為省區同中央和地方扶貧資金扶持縣。屬於18片貧困地區以外的230個縣,包括中央扶持縣51個和省區扶持的179個縣。1994年國家統計局資料表明,中國貧困人口已經減少到7000萬人,將在2000年前基本脫貧。貧困地區長期落後的問題,正日益成為中國國民經濟區域間平衡發展,穩定增長的巨大障礙,因而受到中國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重視,同時也引起許多專家學者的熱切關注,而與貧困問題緊密相聯的“貧困地區人口”,目前,不僅是人口學的研究對象,也是經濟學,社會學等其他有關學科的研究對象。這些研究通過對貧困人口的結構、規模、分布、素質、資源、投資等方面進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從中發現存在的問題。研究這些問題形成的原因、過程及其變化的規律,預測貧困人口未來變化的趨勢,從而提出相關的方案和辦法,對政府決策部門制定有關方面的方針、政策有其客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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