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集中核算制

是指財政部門成立會計核算中心,在單位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取消單位銀行賬戶、會計和出納,各單位只設報賬員,通過會計委託代理記賬,對行政事業單位集中辦理會計核算和監督業務,融會計核算、監督、服務於一體的會計委派形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