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和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和執行我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城市財政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負責政府債權和債務清償工作
- 所在地:海城市
一、財政局主要職責
(二)依據《預算法》,負責編制財政年度預、決算;
(三)大力組織財政收入,調整和最佳化支出結構,力保剛性支出,完成上解任務,確保財政收支平衡;
(四)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實行部門綜合預算,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規範政府採購程式;
(五)負責管理基建資金、城維資金及國債資金,負責全市財政性投資工程的預決算評審;
(六)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預算編制和使用監管,全面做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參與農村稅費改革工作;
(七)籌集、發放社會保障基金,對全市社保單位財務實施監管;
(八)負責政府債權和債務清償工作,負責全市下崗職工小額貸款擔保工作;
(九)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界定、評估等基礎性工作,負責國有資產運營工作,負責審批國有資產產權變動;
(十)負責國有企業及外商投資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報表分析,扶持民營企業發展;
(十一)負責全市財會人員的培訓管理、職稱晉級工作;(十二)、負責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工作,負責收費管理和稽查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