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集中核算系統手冊》是2002年由商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會計集中核算系統手冊
- 類別:會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背景介紹,相關理論,
背景介紹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會計管理和核算體系上,已實現統一的會計管理和核算體制,會計管理和數據的集中核算,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管理和數據採集提供了基礎保障。但人民銀行作為金融巨觀調控和決策部門,會計管理和核算仍處於相對分散、條塊分割的狀況,影響人民銀行金融服務水平的提高,因此,亟待構建統一的會計管理和核算體系。
相關理論
現狀與缺陷現有的會計管理和核算體系存在諸多缺陷。首先,會計管理分散,管理難度加大。按規定,各級人民銀行會計部門對全行的所有會計業務負有管理職責,但只是對營業、事後監督的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對發行、國庫、外匯的會計管理,主要是由各自的縱向管理部門來執行,各級人民銀行會計管理部門也只是作形式上的管理。由於會計業務核算和管理職能的分散,容易產生各管理部門根據自身的核算和風險防範角度出發,規定各自的內控制度和操作細則,造成各部門間的基本會計核算和風險防範的要求不一,影響基層的實際業務操作。
其次,會計核算分散,信息反映弱化。目前,人民銀行會計業務分散在會計財務、支付結算、國庫、發行、營業、外匯和事後監督等多個部門,如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財務綜合管理系統、國庫核算業務系統等。各部門和各業務系統由不同的業務部門垂直管理,擁有各自獨立的會計核算系統。這就使得人民銀行會計業務核算不能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無法對會計信息數據進行有效、及時和完整的採集,掌握系統性的會計數據信息,從而影響了人民銀行會計全面、及時地發揮反映、監督、分析、預測的職能。
再次,系統開發分散,核算成本高、風險隱患大。一方面,體現在增加不必要的核算成本。目前,人民銀行的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財務綜合管理系統、國庫核算系統、貨幣發行核算管理系統和外匯核算系統,分別由各自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設計和開發,各業務核算系統相互獨立,系統之間缺少數據轉換接口,從而占用了大量的資源,設備重複購置和投入情況嚴重。同時,各業務系統設計開發相互獨立,改造、升級、業務機房建設及日常系統維護資金投入大。另一方面,會計核算風險隱患加大。由於人民銀行各會計核算業務部門各自開發業務系統的現狀,在系統設計需求說明書的前期工作上,必然會存在各業務部門與不同公司設計人員的理解、認識上的偏差和不統一,造成各業務部門會計核算系統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會計核算風險隱患加大。
此外,會計數據信息分散,分析統計質量差;會計人員分散,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也亟待解決。
相關建議第一,落實人民銀行會計管理部門職責,統一會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新的《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對會計核算組織、賬務處理形式,對會計核算體制、會計基本原則、會計報告、會計分析和會計監督等內容提出了規範性的要求。並明確會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組織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及時地記錄和反映各項業務活動情況,實施會計管理和會計監督。
可見,人民銀行的各業務部門的會計核算都必須納入會計監督和管理。建議明確規定並落實各級人民銀行會計管理部門的職責,對涉及各業務部門的會計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應由會計管理部門負責制定並下發,做到規章制度的高度統一。各級行會計部門應切實擔負起本行各項會計業務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所有業務部門的會計類報表資料應由會計負責人簽章,方為有效。
第二,建立會計核算業務整合機制,實行“大會計”核算體系。一方面,整合會計核算部門,變分散核算為集中核算。根據統一會計管理和核算的需要,建議將基層人民銀行現有的會計營業部門、國庫核算部門、發行會計部門、外匯核算部門及行政後勤會計核算等會計核算部門統一整合,歸入現有的會計營業部門,並實行單一會計主管負責制,以加強會計主管對全行會計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切實履行會計管理職責。另一方面,整合核算系統,減少核算成本。建議採用以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為主幹,財務、國庫、發行、外匯和事後監督等部門為分支,集業務、核算、監督、管理於一體的會計核算體系。實現資源、信息共享,準確反映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成果,提高會計信息使用效率,防範會計風險,保障資金安全,真正發揮會計工作對央行巨觀調控、金融穩定的服務作用。
第三,建立統一的會計集中監督系統。建議將會計營業部門、國庫部門、財務部門、發行部門及外匯核算部門的事後監督業務,合併為一個事後監督系統,事後監督部門及時收集全轄各個分支機構上傳的會計業務和會計核算信息,進行實時監督。並由分散向集中,縮短監督時間,提高監督時效,完善監督內容,形成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立體式監督,提高資金風險防範能力。同時,建議在統一核算體系內,設定全國統一通用的會計各種登記簿,按操作許可權由系統自動生成,上傳到統一的事後監督中心,事後監督中心按分支機構上傳的信息,實現會計內控制度的適時監督。
最後,統一人員的使用,提高核算效益。在完成統一的會計核算系統後,應按機構大小、業務量情況、內控制度落實基準,整合現有的會計財務、營業、外匯、國庫和發行的會計人員,制定各基層行合理的會計人員編制區間,統籌使用會計人員。同時,還應加強會計人員知識化和年輕化的更新,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