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教委關於印發《中央義務教育專款(增量部分)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教委關於印發《中央義務教育專款(增量部分)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5.06.08由財政部, 國家教委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國家教委關於印發《中央義務教育專款(增量部分)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國家教委
  • 頒布時間:1995.06.08
  • 實施時間:1995.06.0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委、教育廳(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要求,中央財政決定增撥普及義務教育專款。為保證實現《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規定的普及義務教育奮鬥目標,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決定將中央義務教育專款(增量部分)用於實施“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現將《中央義務教育專款(增量部分)使用管理辦法》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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