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產

財政資產(public finance-assets):一級財政所掌管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政總預算會計要素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資產
  • 外文名:public finance-assets
  • 屬於:經濟資源
  • 構成:包括財政性撥款、有價證券
特徵,構成,分類,核算要求,

特徵

:為一級財政所掌管或控制;能以貨幣計量;一般處於貨幣形態。 財政資產又可分成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一般固定資產不在特殊情況下非內部人員是不能動用的。

構成

包括財政性撥款、有價證券、暫付及應收款項、預撥款項、財政周轉金放款、借出財政周轉金以及待處理周轉金等。

分類

可分貨幣資產和債權資產兩類。貨幣資產包括財政存款(國庫及其它財政存款)、有價證券、在途款;債權資產包括暫付及應收款項、預撥款項、財政周轉金放款、借出財政周轉金等。

核算要求

根據財政部1997年6月25日頒發的《財政部預算會計制度》的規定,各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分別設定“國庫存款”、“其它財政存款”、“有價證券”、“在途款”、“暫付款”、“與下級往來”、“預撥經費”、“基建撥款”、“財政周轉金放款”、“借出財政周轉金”、“待處理財政周轉金”科目,分別核算各項財政資產,適用收付實現制(現金制)原則確認,根據實際發生款額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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