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分配效益

財政分配效益是財政分配引起經濟穩定增長的結果。財政分配效益存在於財政資金的支出、收入的全過程。財政支出效益主要表現為財政支出所達到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財政收入效益表現為財政收入的適度性。即既能滿足國家實現其職能和巨觀控制的財力需要,又可以調動企業和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有效地組織財政收入和安排財政支出都離不開財政管理,財政管理效益主要表現為財政分配的合法、正常、合理、有效。財政分配效益隱含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之中。

其主要特徵是: (1) 全面性,即財政分配效益講求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整體效益。(2) 統一性,即財政分配堅持巨觀效益與微觀效益的統一,直接效益與間接效益的統一,近期效益與長遠效益的統一。(3) 間接性,即財政分配對社會財富的增減作用不是直接的,而要通過生產和流通過程得到體現。(4) 社會性,即財政分配效益總是與社會效益聯繫在一起。財政分配效益要靠社會、經濟的指標體系來衡量。基本的指標設計為“費用——效用”法,可按財政支出的不同性質分為: (1)“費用——成果”比較,即財政支出與經濟成果的比較。(2)“費用——社會效用”比較,即將財政支出與其相應提供的社會服務及商品的價值量相比較。(3)“費用——貢獻”比較,即在定員定量的基礎上,比較非生產勞動者的貢獻。衡量財政分配效益的指標主要有: 國民收入增長率,全部資金收入率,全部定額流動資金周轉率,固定資產投資盈利率,基尼係數,財政收入增長率,科技,教育投資效果係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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