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經濟

負債經濟是指靠借債、貸款發展經濟、進行建設的經濟活動。負債可以彌補資金的不足或匱乏,促使經濟在困境中起飛。同時,負債會給舉債者壓上沉重的債務負擔,導致企業破產。要揚利抑弊,必須:(1) 負債適度。其標誌是: 舉債時機適宜; 舉債數量適宜; 舉債結構適宜。(2) 用債適當。要求在所用大於所付的情況下,實現所得大於所付,形成“借雞下蛋,下蛋還雞,還雞賺蛋”的良性循環。其內在規律要求負債投資具有生產性、先進性、創匯性、短期性等特點。(3) 還債適時。確定還債的最佳時機,要對資金繼續投入可得利潤與用來償債少付利息進行比較,一般情況下,若前者大於後者,可以延期還債; 反之,若後者大於前者,則應立即還債。具體債務償還時要統籌考慮匯率和國內 (債務方) 生產兩個因素。

在《負債資本主義的終結》中,首先構築了經濟運行中市場循環的圖景,界定了交易的市場主體、市場客體、市場行為及其相互關係。經濟循環是由交易構成的,交易是由市場主體完成的。市場主體包括居民和廠商。居民是市場的原生主體,而廠商則是市場的再生主體,同時是產品的生產主體。生產主體由居民到廠商的轉變,揭示了勞動與產品所有權關係的分離,同時也使經濟關係發生了本質改變。市場客體由生產要素市場、商品市場、金融市場和中間品市場組成。交易行為是市場主體在市場客體中完成的。各個市場之間又是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的。不同的市場都有不同的演變過程。生產要素的市場化使收入分配關係發生了本質變化。商品生產者生產的目的不再是為了產品而是為了收入。金融市場的壟斷與統治,使商品市場逐步依賴金融市場,並使金融市場可以脫離商品市場而獨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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