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郡,是秦朝設定的郡級行政區,秦始皇三十三年 (前214) 置,治所在臨塵縣 (今廣西崇左縣境)。轄境北達今貴州南部,,南至今越南中部。西漢元鳳五年 (前76) 廢。是秦始皇在嶺南地區設定的三郡之一(另兩郡是桂林郡和南海郡)。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後,“因南征百越之君”,派屠睢率領50萬秦軍攻打嶺南;公元前214年,秦軍基本上占領嶺南。隨即,秦始皇將所奪取的嶺南地區,設“桂林、象、南海”3個郡。南海郡轄境是東南瀕南海,西到今廣西賀州,北連南嶺,包括今粵東、粵北、粵中和粵西的一部分,轄番禺、龍川、博羅、四會4個縣(據《漢書》記載),郡治番禺。今廣東省的大部分地區屬南海郡。此外,湛江等地屬象郡,粵西有一部分屬桂林郡,粵北部分地區屬長沙郡。這是廣東歷史上第一次劃分行政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象郡
- 行政區類別:郡
- 所屬地區:中國華南
- 下轄地區:今兩廣的西部、越南中北部
- 政府駐地:臨塵縣
- 地理位置:當今廣西西部、廣東西南部及貴州南部
- 設立朝代:秦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