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科學技術局

象山縣科學技術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科技管理、智慧財產權、防震減災等方面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象山縣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象山縣天安路999號南部新城商務樓3號樓9樓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全縣科技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三)組織擬訂全縣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和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研發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規劃和措施。負責縣級科技經費的管理工作。參與縣重大項目、重大技術改造和重要工程建設的決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工作。
(四)組織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的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申報、推薦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科技企業的指導、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縣科技開發和成果推廣計畫。指導發展科技服務業。
(五)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負責促進與國(境)外智力交流與合作。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等工作。指導管理全縣科研機構、技術市場、科技中介機構工作。推進科技大市場建設。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和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七)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組織開展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大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先進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轉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參與擬訂科技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的政策措施,推動高端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八)負責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協調組織全縣科技普及、科技培訓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縣企業科技研發機構、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台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工作考核。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 江立峰
黨組書記: 張建森
副局長(正局級): 倪偉珍協助局長分管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科技合作、科技考核及創新型城市建設、科技統計工作,聯繫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王其偉協助局長分管綜合計畫、政策法規、科技獎勵、農業及加工產業科技、新農村科技示範村建設、科技特派員、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慧香協助局長分管政工人事、機關黨建、黨風廉政、科技人才、科技宣傳、科學普及和社會發展科技工作。
黨組成員: 王震瑛協助局長分管科技創業中心及科技創業園建設工作。
黨組成員: 李永萬協助局長分管智慧財產權(專利)、軟科學研究、技術市場、科技服務機構、科技保密、防震減災工作。
正局級調研員: 李勤隆協助分管農業科技調研工作。
正局級調研員: 屠金全協助分管工業科技調研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調研工作;做好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政工、人事、黨建、文秘、檔案、財務、會務、紀檢、後勤等事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與宣傳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辦理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事項;負責科技工作考核。
(二)科技發展科
組織擬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研發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提出本級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負責科技項目經費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縣級工業、農業和社會發展科技項目及管理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負責全縣科研機構、科技孵化器等各類科技創新平台的規劃和實施;負責全縣科技統計和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三)科技綜合科(掛知識產權局牌子)
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專利和技術市場的日常管理;負責制定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發展戰略與規劃;負責縣專利工作的具體事務和專利中介機構的業務指導;協助上級專利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案件;組織推動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做好全縣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國防科技動員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和重大設施的地震安全性評估;配合縣相關部門組織協調人才工作的重大活動,協助做好全縣科技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工作;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指導發展科技服務業;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做好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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