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忠壽,原德宏州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忠壽
- 曾任職單位:德宏州民政局
個人履歷,立案審查,人事任免,
個人履歷
2009年9月——2015年10月德宏州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立案審查
2018年1月22日據德宏州紀委訊息:經查,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谷忠壽在擔任德宏州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電話通訊費用,違規發放津補貼,用公款送禮,長期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沒有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沒有管好班子、帶好隊伍,致使州民政局及下屬單位多名幹部職工違紀違法被追究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德宏州監察局局長辦公會會議研究,報德宏州委、州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谷忠壽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人事任免
2015年10月28日,德宏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谷忠壽州民政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