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讓領導先飛
- 發生地點:寧波機場
- 事件:一輛客機提前起飛
- 發生時間 :2011年5月8日
事件詳情,主要回應,網友熱議,媒體評論,機場道歉,
事件詳情
有網友稱,2011年5月8日下午,由於天氣原因,計畫在當日18時起飛的海航“HU7197次”航班受到空中管制而未能準時起飛,而同為海航的“HU7297”次航班執飛同一條線路卻因有位“重量級”旅客而先於“HU7197次”航班起飛。海航“HU7297次”航班計畫起飛時間在21時左右,按照“先來後到”的原則,在允許起飛的條件下本應在“HU7197次”航班起飛之後再執飛。
主要回應
寧波機場工作人員表示,當日受天氣和航班流量影響,的確有部分航班延誤,“HU7297次”航班上有一名重要旅客因有重要公務赴京,要求航班提前起飛,根據相關規定優先起飛。
這位工作人員說,按照民航重要旅客保障的有關規定,副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為民航重要旅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乘行,寧波機場只是在執行規定。按照民航的有關業務規定,重要旅客的個人信息都必須保密,因此這位工作人員並沒有透露這位重要旅客的個人信息。
最後,該工作人員希望通過浙江線上,向當日因航班延誤,導致出行受影響的乘客表示誠摯的歉意。
網友熱議
這則新聞今天引起了網友的強烈關注,僅在新浪微博上,新聞就被上萬名網友轉發。有網友說,十七年前,克拉瑪依的大火中的那句“讓領導先走”言猶在耳,如今再次曝出讓領導先飛,一個“先”字,顯露的是“媚官”之態,讓我們看到了個別部門對職責認知的錯位,以及對民生利益的漠視。還有網友提醒,權力得不到有效制衡,便會衍生膨脹為特權。而比權利自我膨脹更可怕的還有種種規定對權力的刻意嬌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應該成為包括領導幹部在內每一個人心中的權力標尺。與其“讓領導先飛”,不如讓“管理”先飛,讓“民意”先飛。
有網友表示,“由於HU7197次航班的乘客們不斷向機場工作人員發難,工作人員終於說出了事實的真相!正是由於這位‘重量級’旅客,HU7297次航班便擁有了優先起飛權!而當乘客要求將其曝光時,機場工作人員又推脫說查不到!到底什麼樣的乘客,有這么大的能力呢?在和乘客的解釋中,機場工作人員無意中說出,原來這位要客是一位領導!並且還說道,機場工作人員曾一度和他進行溝通,希望他能夠換乘HU7197,這樣的話,還是遵行著‘先來後到’的原則,可惜的是,領導以‘安全因素’拒絕了……”
而當乘客希望海航工作人員解釋這個問題時,工作人員卻將責任推給了空管,向旅客表示,哪個航班率先起飛是由空管決定,可能是由於7297和7197代碼相差無幾,使得空管搞錯了先後。這樣的解釋是不是太過於牽強了。
媒體評論
新京報評論:“讓領導先飛”的規定在哪裡
如果寧波機場真的是在“執行規定”,那么不妨把規定亮出來。要讓公眾知道,到底是規定出了問題,還是機場自己出了問題。
據浙江線上報導,5月8日下午,海航執飛寧波至北京的HU7197次航班,因天氣原因未能準時起飛。本應後起飛的HU7297次航班卻提前起飛,機場工作人員回應稱是“有一名重要旅客因有重要公務赴京,要求航班提前起飛”。
所謂“重要公務”的說辭很值得懷疑:5月8日是星期天,當時又是深夜,能有什麼“重要公務”呢?就算真有重要公務,兩個相鄰時間起飛的航班也應該都能趕得上。如果該領導真有公務緊急到非得通過一個特殊的航班在特定時間來完成,不妨請他公開讓民眾知悉。
讓公眾不滿的還不止於此,面對輿論的責難,寧波機場的工作人員還透露,“按照民航重要旅客保障的有關規定,副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為民航重要旅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乘行,寧波機場只是在執行規定。”
“讓領導先飛”,背後真的有這樣規定嗎?
今年1月20日,《南方周末》刊發了一篇文章———《解密航空業要客部:讓重要旅客的飛機先飛》。文中介紹,早在1993年,當時的國家民航總局就已下發《關於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定》,制定了詳細的要客服務規定,成為各大航空公司制定要客服務手冊時遵守的範本。這裡的“要客”,是指“省、部級(含副職)以上官員”、“軍隊在職正軍職少將以上軍官”等特殊乘客。
但是,在這份規定裡面,也只有這樣的表述:“凡有重要旅客訂座、購票的航班,不應隨意取消或變更。如有變更,應儘早通知重要旅客的購票單位,並做出妥善安排。”而並沒有工作人員所說的,重要旅客“可以優先乘行”,更沒有“讓重要旅客所乘飛機優先起飛”的規定。
如果寧波機場所說的彼規定就是此規定的話,那顯然是機場扭曲了規定,把白紙黑字的規定變成了見不得光的“潛規則”。
航空公司給一些特殊的旅客提供VIP服務,這無可厚非。在日益細分的市場裡,乘客也需要多樣化的服務。但細分服務等級,也要確立基本的遊戲規則。民航執行的是航班時刻表,準時準點起飛既是航空秩序,更是市場規則。在這個問題上,本就不該也不能存在什麼“讓誰先飛”的規定。
如果寧波機場真的是在“執行規定”,那么不妨把規定亮出來,一是讓公眾知情,對規定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做出判斷,二是讓公眾有個監督的依據。
因此,對於“執行規定”這樣的說辭,寧波機場方面有必要做出進一步的解釋說明。必須要讓公眾知道,到底是規定出了問題,還是機場自己出了問題。如此,這件明顯有違公平的“插隊”起飛事件,才能明確責任歸屬,也才能消弭公眾對“讓領導先飛”的不滿和質疑。
因氣候、管制等原因出現航班延誤,已是一個普遍現象,如何安排航班起降確實應有明確、公開的規則。希望這次網民公開質疑的事件,能促進相關部門、航空公司對規則進行一次梳理,並儘快公之於眾。
深圳新聞網評論:讓領導先飛?讓民眾石化
航空公司航班延誤,對於經常出行的人來講已司空見慣。5月8日下午,海航執飛寧波至北京的兩次航班均“被迫”延誤,本應後起飛的航班卻未按照“先來後到”的原則提前起飛。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來,一切都源於一位“重量級的領導”。(5月12日新華網)
對於類似的事件,仔細想想,不僅僅是個個案。其實,在我們的生活的各個角落,每天都會遇到。只不過在很多的時候,我們都選擇了沉默,或者將這種現象變為了默許。例如,相信大家都曾經歷過行走於城市的街道,突然限行,隨後緊接著是一條車隊在警車的開道下,飛馳而過的場景,第一反應便是,有領導來了。而海航的這次“讓領導先飛”的做法,為什麼會突然引起網民的強烈不滿,原因也許只有一個,那便是個人權益遭到“領導特權”的屢次侵害。
今天,我們看到了機場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因航班上有一名重要旅客有重要公務赴京,要求航班提前起飛,根據相關規定優先起飛。而事發當天海航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可能是由於兩架代碼相差無幾,使得空管搞錯了先後。筆者不禁要問,到底誰說的對?我們應該相信誰?其實,對於機場或者是航空公司的遭遇,似乎也應給予些許同情:在領導與公眾的選擇問題上,兩頭受氣。更或許對於這位“重量級領導”,我們也可以給予些許的理解,確有重要公務在身,連夜赴京處理,我們是不是更應該為看到這樣一位憂國憂民的官員感到高興呢?但事實並沒有想像中的完美,此類事件背後體現出的往往是領導特權的橫行,以及對公民權益的蔑視。
時間指向若干年前,“讓領導先飛“,這個聽起來時尚的標題,卻能勾起我們對當年新疆克拉瑪依那場大火的回憶。323人,288人為中小學生,就因為一句”讓領導先走”,葬身火海。直到現在,對於那場火災,留給人們的依然是痛苦的回憶。也許今天的“讓領導先飛”並不像當年“讓領導先走”帶來那么慘痛的記憶與教訓,但是我們不得不注意的是,多少年來,這種領導擁有特權的思維定勢已深入某些行業及個人的心中。
長久以來,無論是民眾或者是媒體,始終在不予餘力行使著輿論監督的權利,對領導幹部的言行予以關注。同時,各級領導們也在時刻強調尊重民權的重要性。但事實往往僅僅是停在口頭,面對鏡頭時的作秀。面對公眾與媒體的質疑,這位領導究竟是誰並不重要,只是不要再有讓領導先飛的說法,不要再無視公眾,讓民眾石化。
機場道歉
致歉信
尊敬的各位旅客、各位網友和媒體朋友們:
大家好!
首先,我作為寧波機場的總經理,對5月8日寧波至北京航班的大面積延誤,以及隨後因管理不善而出現的各種問題,造成旅客出行不便及社會公眾的不滿,向大家真誠的道歉。
針對5月8日發生的事情以及後續網上的議論,我們進行了仔細的調查核實,認為我們的主要問題在於:一是處置航班延誤預案不完善,針對當天航路天氣惡劣會影響4個寧波至北京航班的準備不足;二是航延後應急協調處置不當,對延誤的幾個航班的調配不合理;三是航延服務措施不到位,沒有按照行業相關要求做好服務工作,再加上個別員工對業務流程不熟悉,錯誤應對旅客的合理要求。
事情發生後,面對社會公眾的關注和議論,我們在信息傳遞發布上又比較混亂和不負責任,造成了公眾的誤解,給旅客和公眾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給寧波的形象抹了黑,對此,我深表自責和不安。上述問題的發生,說到底是機場的管理問題,我將認真總結教訓,舉一反三,查糾整改,杜絕今後類似問題的發生。
作為剛上任不到一個月的總經理,我深知自己在管理的道路上還有許多東西要學、許多工作要做。對於網友和媒體的關心和支持,我表示衷心的感謝,也歡迎媒體與網友以及社會各界對寧波機場今後的工作進行監督。建設一個更加美好的寧波機場,使其能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旅客和貨主,是我們的共同願望和期盼。今後,我與我的團隊將竭盡全力,並且充滿信心,做好服務這篇文章,做好管理這篇文章,更要做好發展這篇文章,為努力促進寧波市經濟社會的發展,竭誠服務五湖四海的賓客,作出寧波機場應有的貢獻。
寧波櫟社國際機場總經理 華棟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