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與人禁反言(assignor estoppel)是美國專利法上的一項原則,是指專利的售賣人(讓與人)不得在轉讓後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挑戰該專利的有效性。該原則的基礎是普通法禁反言原則(legal estoppel),即讓渡人(特別是不動產讓渡人)不得挑戰其讓渡的有效性。在美國專利法上還同時存在過被許可人禁反言(licensee estoppel)原則。但1969年美國最高法院在Lear, Inc. v. Adkins一案中以該原則與鼓勵競爭的聯邦政策不符而將其廢除。然而,在Diamond Scientific Co. v. Ambico一案中,美國聯邦巡迴抗訴法院(CAFC)認為,對讓與人禁反言適用的政策,與對被許可人禁反言適用的政策是不同的,因此,Lear, Inc. v. Adkins一案中確立的原則,即公共政策要求被許可人不得被剝奪挑戰可能存在問題的專利權的有效性的權利,並不適用於讓與人禁反言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讓與人禁反言
- 外文名:assignor estopp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