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政五大臣

官制名。後金建國之初的國務大臣。後金天命元年(1616) 努爾哈赤建國稱汗,置議政五大臣共聽國政, 斷理獄訟。

官制名。後金建國之初的國務大臣。後金天命元年(1616) 努爾哈赤建國稱汗,置議政五大臣共聽國政, 斷理獄訟。此五大臣即:額亦都、費英東、何和里、扈爾漢、安費揚古。努爾哈赤並諭五大臣曰:“凡事不可一人獨斷。如一人獨斷,必致生亂。國人有事,當訴於公所,毋訴於諸臣之家。其有私訴者,曾付以鞭索,俾執而責之。貝勒諸人有罪,束身靜聽,如例審斷。有執拗不服者,加以重罪。凡事俱五日一聽斷於公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